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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扶贫理念 拓宽金融扶贫之路

随着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推进和深化,产业扶贫已成为精准扶贫取得实效的必由之路。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是指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将金融资源、金融手段注入到产业扶贫的全过程,实现产业政策、扶贫政策、财政政策、信贷政策无缝对接,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在精准扶贫的基础上解决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和获得金融资源。

近年来,贫困地区依托优势产业,以扶贫小额信贷为抓手,创新金融服务和信贷模式,深入推进金融支持产业扶贫,为贫困人群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发展红利、实现脱贫致富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随着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这种“政策性、公益性、单一性”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模式难以为继,要实现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提升和完善:

一、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金融人才素质能力

坚持“本地培养为主、引进紧缺为辅”的原则,通过定期培训、挂职交流、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积极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推动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创新模式,不断探索金融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

传统的扶贫模式属于“急救”“输血”式扶贫,治标不治本,贫困村、贫困户依然脱困难、难脱贫。各金融银行机构紧紧围绕国家精准扶贫战略,与国家扶贫政策精准对接,经过不懈努力,实现小额信贷与精准扶贫的完美融合。准确把握扶贫攻坚方向,全面打响“金融精准扶贫攻坚战”。紧紧围绕扶贫攻坚行动,充分发挥金融人才专业优势,不断探索金融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在“三农”融资担保体系和金融产品创新上下功夫,探索提出了“发挥致富能人作用创办带动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筹集担保资金—合作社从商业银行贷款—合作社向农户发放贷款”的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可以有效解决了普通农户抵押难、贷款难的问题,对已形成的特色经济发展格局,以农村专业合作社、致富能人及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承贷主体,创新“富民接力贷”、“致富能人联动贷”和“公司+农户”三种灵活适用的金融产品,为农村“能人引领”作用发挥、特色产业开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二、强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地区信用意识淡薄,贫困户时常存在违约、失信、逃债等现象,而失信惩戒手段有限,导致整体信用环境不佳,农村金融供给受到抑制。因此,要加强信用建设,不断塑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一)营造良好信贷环境

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的金融教育,提高其金融参与意识,强化信用和法律意识,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同时,加大对恶意欠贷逃贷的打击和惩戒,尤其是要为银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支持。

(二)建立信用评级制度

一方面,借助大数据手段,根据贫困户劳动状况、健康状况及财务状况,建立贫困户专项评级系统,将“五险一金”、“低保”、“医保”等数据加入到贫困户专项评级系统中。另一方面,将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对经营主体的贷款授信结合起来。对评级授信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系统自动评分等级较高的贫困农户,在同等条件下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待遇。逐步实现对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信用观念好、遵纪守法好,并参与扶贫产业开发或自主选择了相关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信用档案全覆盖和100%评级授信。

(三)丰富征信救济手段

对贫困户在征信系统个人信息中做出特殊标识,针对贫困户不良记录产生的原因,丰富征信异议救济手段,对非主观、非恶意形成不良记录的贫困户放款贷款审批条件,对恶意拖欠贷款导致信用记录不良的减少贷款额度。持续加大对贫困村屯和扶贫对象的信贷投放。对进入贫困地区发展项目的涉农企业、村民合作社的信贷投放,优先调查、优先安排规模,开辟贷款绿色通道,确保有效资金需求得到优先满足。

三、增强金融机构内在动力

受农村扶贫固有的高风险、低收益特点制约,各商业银行过分偏好资产抵押,而大部分贫困户缺乏资产抵押和保证担保等,扶贫贷款投入不足。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积极性。

(一)发挥货币政策的引导作用

综合运用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不断开发新型扶贫信贷产品。

(二)建立扶贫信贷投入激励机制

参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重点贫困地区的涉农信贷机构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针对扶贫金融合力确定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等方面的计算规则和激励政策,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三)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

针对扶贫贷款中抵押物短缺问题,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农户和农业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创新产业扶贫贷款方式,通过PPP或林权抵押+省级风险准备金机制+县级政府购买服务+市场认可的凭证抵押运作模式,发放扶贫贷款,支持地方脱贫攻坚。

四、完善风险分担保障机制

当前,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实质上是政府财政资金和金融信贷资金配合作用下的扶贫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使得财政贴息压力较大,而且在保险扶贫等未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扶贫贷款一旦形成不良,短期内无法消化。因此,要以保险扶贫为重点,构建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

(一)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基金

将直接的财政扶贫变为财政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核销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的较高风险溢价。应允许地方政府将国家、省里下拨的财政扶贫资金整合用于扶贫贷款担保或风险补偿,从而逐步建立财政风险分担机制。

(二)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引导保险业嵌入金融产业扶贫,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参保意识,扩大覆盖范围,完善保费补贴,探索财政支持的扶贫产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扶贫产业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

(三)构建保险防止返贫机制

建立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机制等,加强保险与信贷联结,防止出现因灾返贫、因病返贫冲击扶贫贷款安全性,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五、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

目前,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滞后,金融支持产业扶贫主要为银行贷款支持,其他资金来源渠道较少,利用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融资量小、占比低。因此,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集聚扶贫攻坚,实现财政扶贫与金融扶贫有效对接。

(一)建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

金融机构以支持产业化发展带动扶贫对象脱贫。通过加大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致富能手以及扶贫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带动和促进贫困农户和贫困地区发展。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机制,集中投资者的分散资金,以股权形式直接投资于带贫龙头企业或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促进带贫企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二)注重发挥资本市场作用

集聚证监会和资本市场的合力服务脱贫攻坚,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大力发展股市融资、债务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

(三)规范民间融资行为

降低农民互助性质的金融组织审批门槛,鼓励民间资本充分发挥灵活、高效的特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开发。

众所周知,金融是经济的“血脉”,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各级各地念兹在兹的,也往往是变“输血”为“造血”。持续疏通金融血脉,发挥其资金融通与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方能使扶贫开发更加精准有力,让贫困地区更加“血畅其流”。而如何通过建立有效的、全方位的金融扶贫机制,让每个扶贫对象都能在扶贫过程中得到实惠,是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2016年3月,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其中包括设立扶贫再贷款、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不良贷款容忍度。明确了在“精准扶贫”要求下各银行所承担的任务,其中就包括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金融助力扶贫的作用持续增强,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金融扶贫试点初见成效,“钱从哪里来”“钱要给谁用”“钱要怎么用”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

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做实普惠金融服务。银行通过设立金融服务便民点,加大科技投入,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有效破解农村资金结算瓶颈,让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享受到普惠金融带来的便利。目前在农村开展服务的金融机构,既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农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也包括近年来新涌现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快速崛起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疏通扶贫开发的金融血脉,不仅需要找到促进“血液”循环的动力所在,也需要找准血管中的“血液”流向,进而发挥金融合力,实现优势互补。这就要求各类金融机构依托自身优势,既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扶贫服务体系,也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防范机制,“造血”的“造血”,“兜底”的“兜底”,充分满足贫困地区各类主体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彻底疏通扶贫开发的金融血脉。

(作者为南宁昆仑关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原宾阳县思陇镇六高村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责任编辑:王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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