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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建设更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高层次人才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立德树人、理论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引领性作用,一批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国际、国内科学界的旗帜与标杆。但是,高层次人才建设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造成高层次人才建设种种问题的原因中,“党管人才”原则贯彻落实不到位是其中最为根本、最为重要的原因。因此,推动高层次人才建设科学化,保证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党管人才”原则落实不到位是高层次人才建设问题频发的根本原因

“党管人才”原则要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而不是单纯的“量化考核”。“德”是“才”的前提,是“唯才是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方向搞错了、道路走歪了,有才之人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危害更甚于庸碌之辈。“党管人才”原则在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域的体现,首先在于把握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政治方向,从培育导向到遴选标准,从使用方式到监督管理,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高层次人才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为国家中心工作服务,始终保持高层次人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具备良好私德。因此,高层次人才既要求业务能力突出,业绩能力卓越,同时也要求个人品德良好、政治素质过硬。高层次人才的遴选与考核固然需要特定的成果形式,也需要一定形式的指标引导,但仅有比论文、比项目、点数目的“量化考核”,容易导致对“德”的考察流于形式,从而弱化“党管人才”原则的政治效果。

“党管人才”原则虽体现在遴选和资助的环节,但并不限于两者。“党管人才”原则体现在高层次人才建设的全过程,包括人才工程的设置,高层次人才标准的确定,高层次人才的培育、遴选、服务、管理等环节。那种认为党组织完成对于人才遴选、落实人才待遇和资助后,即应当放手高层次人才自由发展的观点,是一种“重入口、轻前期”“忽略过程和出口”的观点,削弱了“党管人才”原则的执行力度。

“党管人才”原则突出高层次人才对于本单位、本领域的使命与担当,而不是给个人“穿衣戴帽”。高层次人才之“高”,不仅在于学识突出、业绩卓越、成果丰硕,也在于格局广大、视野宏观、胸怀宽阔,有能力、有气魄、有胸怀在本单位、本领域发挥领军人物作用。入选高层次人才,既是党和人民给予的认可与荣誉,更是党和人民期许的担当。能够入选高层次人才队伍,已经证明了个人能力与成绩。能否带出一支高水平团队、培养后备青年人才,是党和国家部署高层次人才战略的重要目的,也是高层次人才应当承担的使命与担当。高层次人才不是“成功人士”“学界大佬”的“装饰品”,也不是一种个人谋取私利的“资本”,不应当成为漫天要价的“筹码”,更不应成为“向党伸手、要挟组织”的借口。单纯地将高层次人才建设理解为对于个人的“穿衣戴帽”,导致高层次人才之名变味,减弱了“党管人才”原则的战略效果。

高层次人才建设应从政治高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如何在高层次人才建设中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首先应当在政治上认识到“党管人才”原则对于高层次人才建设的重大意义。拨开人才工作的重重迷雾,坚持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政治底线和政治要求,始终保持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管人才”原则不仅是工作原则,也是一项政治原则。有一种观点认为,“科学研究、理论创新、技术研发,归根到底是科技工作者自己的事情,过多的政治介入和干预,会妨碍创新与发展。因此,对于高层次人才建设,党和政府应当只负责提供资助,其余事务放手不管,让高层次人才自由成长”。这种观点将维护“政治底线”与“政治干预”“行政干预”画上了等号,因而是片面的。一方面,人才决定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高层次人才更是对所在单位和领域的工作产生全局性、根本性的影响。高层次人才的研究方向可以多元,个人观点可以包容,但其政治方向必须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高层次人才同样不允许存在“端碗砸锅”的现象;另一方面,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资助与扶持,需要党和国家投入大量的资源和精力。因此,必须始终保持高层次人才建设的主导权在党和人民手中,保证高层次人才建设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党管人才”原则并不是限制高层次人才,而是帮助高层次人才守住红线、管住底线,为高层次人才的发展提供有利的政治环境。

“党管人才”原则是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根本遵循,为高层次人才建设划定了“政治底线”。高层次人才建设的各项事务,都应当遵循“党管人才”原则。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的战略定位,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标准制定、培养遴选、资助扶持、服务管理等全过程,都应当置于党组织的领导之下。高层次人才尽管开展的工作有所区别,所服务的单位和领域也各有不同,但在坚持“党管人才”这一点上不能有任何含糊,也不能有任何变通和折扣。“党管人才”原则是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政治底线”,遴选人才可以不拘一格,给予扶持可以加大力度,个性习惯可以不计小节,配套服务可以“特事特办”,但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不允许有任何的“特殊人才”存在。各单位在培育遴选高层次人才时,既看业务水平和业绩基础,也看政治素质和底线意识;既重视资源倾斜、政策配套,也注重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面对高层次人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和合同约定行为时,各人才使用单位要能够顶得住压力,守得住底线,不放任、不迁就。

“党管人才”原则也是对高层次人才提出的政治要求。高层次人才是各自领域的顶尖专家和高端人才,但这并不意味着高层次人才是全知全能、完美无缺的圣人。高层次人才中的共产党员、党外人士甚至是外籍人士,对此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也都应当对自己有合理的定位和认知。高层次人才应当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重视修身正性、以德养身、以法明理。高层次人才中的共产党员应当模范地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党外人士和外籍人士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所从事的工作必须符合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符合中国国家利益需要,同时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的规定。对高层次人才的遴选与管理,既要看高层次人才候选者的业务素质,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定位,也要看高层次人才是否符合“党管人才”原则提出的政治要求。

强化制度建设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关键

将“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到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方方面面,既需要通过思想教育,向高层次人才建设工作队伍、高层次人才群体传递“党管人才”原则的主要精神,也需要强化组织建设,完善有利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体制机制,更加需要加强人才建设领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管理高层次人才建设,将“党管人才”原则从政策性原则转化为规范性原则。

第一,制定总揽人才工作全局的《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推动“党管人才”原则的规范化,为高层次人才建设适用“党管人才”原则进行顶层设计。人才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制定党领导人才工作相关事务的规定,特别是制定具有总揽意义的《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对党领导人才工作的原则、方式、主体、程序和措施进行全面规定,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1+4”党内法规体系中,有关人才工作的规定处于“党的领导法规制度”板块,《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对于党如何发挥在人才工作领域的核心作用,起着顶层设计的作用。《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应当以“党管人才”原则为活的灵魂和核心原则,也在规范层次确认“党管人才”原则的约束力和效力位阶。高层次人才建设是党的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对于高层次人才建设的规范也应当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管人才”原则可以通过《中国共产党人才工作条例》,对高层次人才建设产生规范效力,以法规的规范力对高层次人才建设产生刚性约束。

第二,针对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相应的配套规范,为“党管人才”原则的具体实施提供规范依据。高层次人才是党的人才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既有着人才工作的一般特点,遵循人才工作的共同规律,也有着自身的特点。具有全局性、宏观性的人才工作顶层设计,主要是为高层次人才建设奠定立规基础、确定基本原则、底定基本框架,对于一些与高层次人才建设特性相适应的工作内容,则需要通过制定相应的配套规范加以落实。与高层次人才建设相关的党内各组织和工作机构,根据各自的立规权限和职能范围,制定落实党的高层次人才建设政策的规范与制度,具体而微地为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将“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到高层次人才建设的方方面面。这些配套规范,包括确定党对人才工作领导主体、领导方式、职能范围和实现程序的规范,也包括党对高层次人才从培育、遴选、资助再到服务、管理、惩戒等各环节的规范,还包括明确高层次人才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的规范。完备的配套规范让“党管人才”原则在各配套规范中层层落实、层层递进,从而实现对高层次人才建设的“规范全覆盖”。

第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域党内法规制度的实施力度和保障力度,推进“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徒法不足以自行”,“党管人才”原则的落实,不能停留在纸面的规范文本,也不能停留在口头的条文宣教,高效的实施机制和有力的保障机制,是落实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域党内法规制度所必需。高效的实施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党的工作机关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承担“党管人才”的主体责任和专责责任,让“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在高层次人才建设的管理环节;推动各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的管理单位落实政治素质在高层次人才遴选标准中的重要位置,改变“唯数量论”和“一刀切”式的评价体系;推动高层次人才的使用单位强化对高层次人才的思想熏陶和行为管控,引导高层次人才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规约高层次人才的失序行为。有力的保障机制、强化的体制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为“党管人才”原则在高层次人才领域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增强党委和党的工作机关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观念层面保障各项规范在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域的落实;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建设规律的理论研究,促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党管人才”原则之间的良性互动,从理论上为依规管理高层次人才建设提供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高层次人才是人才队伍中的精华,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管人才”原则事关保证高层次人才始终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的全局和根本。重视“党管人才”原则的政治意涵,注重高层次人才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的必然,也能够真正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作者为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责任编辑:王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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