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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教育局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

近年来,辽宁省锦州市教育局机关党建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教育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锦州教育发展中心大局,建强队伍、强化功能、务实工作,努力探索解决机关党建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取得阶段性成绩效,连续6年被表彰为锦州市A级机关先进党委。

落实主体责任,重视抓好机关党建。教育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和锦州市委2010年制定实施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与业务、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首先多方协调,积极沟通,解决了机关党委多年没有编制、没设专职副书记的问题。每年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每月局务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上月完成情况总结和下月工作安排。注重用制度和机制保障机关党建有效运行。修订完善了《教育局党委抓机关党建实施办法》,从11个方面明确局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重视抓机关党建的职责要求,提出了经费、场所等相关的保障措施。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建设这个总开关,为机关党建把关定向,要求机关党委组织的政治学习、党课教育、党日活动等都要突出党性体现“党味”;要求机关全体党员从讲政治的高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恢复锦州教育历史荣光、建设辽西区域教育中心,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发挥参谋部作用,协调谋划好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打消“不敢找”、“怕添乱”的思想顾虑,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局党委特别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协调沟通。二是协调和处理好机关各处室的关系。凡涉及到处室业务有可能引发工学矛盾的党建工作,注重征求处室意见建议,甚至问计于处室,尽量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三是协调和调动基层党支部工作积极性,主要做法,一靠“统”,发挥机关党委指挥部作用,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任务,由机关党委统一谋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支部落实难、质量不高、不够规范等问题。二靠“带”,对重点工作、应急工作和难度大的工作,机关党委在布置的同时,搞好帮带,带着支部的同志一起干,做示范让支部同志学着干。三靠“导”;也就是督导检查,对每一项工作除了安排和部署外,机关党委及时跟踪问效,了解掌握会开没开,精神传没传达;方案是否制定、支部小组是否有记录、党员个人是否做了笔记。该通报通报,该讲评讲评。四靠“激”,也就是激励、溢扬。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支部工作,及时在局务会上讲评褒奖,对做得好的工作和党务干部,及时给予表扬。

突出重点和特色,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注重破除单纯抓机关党建的观念,尽量把机关党建融入教育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中,使机关党建有载体、有抓手、有意义。在服务型机关建设中,坚持不懈开展“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活动,每年为基层解决大量的好事实事,特别是有效解决了倍受社会关注的诸如农民工子女进城入学、贫困家庭女子上学等教育民生难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持开展“亮党员身份、做合格党员”活动,涌现出大批奉献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先进党员,在锦州市近三年开展的“基础教育建设年”活动中,机关党员提合理化建议30多条,许多党员长年忘我奉献在基层一线。结合机关实际,创造性开展了“机关党员记实考核”,考核成绩连续两年被局党委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受到市委组织部有关部门的肯定。注重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手,以适用、庄重、美观和一室多能为创建原则,固化党建宣传、党建学习、党建活动“三个阵地”,切实在党建阵地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责任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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