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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业4.0助推农民闯市场

核心提示: 通过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4.0,助推农民闯进现代农业市场,推动小农户向职业农民转变。要准确把握农户生产经营的新特点,实现小农户在闯市场中向新型职业农民华丽转身,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进程中,谋取更大作为。

【摘要】通过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业4.0,助推农民闯进现代农业市场,推动小农户向职业农民转变。要准确把握农户生产经营的新特点,实现小农户在闯市场中向新型职业农民华丽转身,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伟大进程中,谋取更大作为。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 职业农民 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迈进农业4.0新时代

新时代的一场深刻变革,就是推动农业由1.0迈进4.0,推动“四生农业”的出现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相交织的过程,也是逐渐演进的历史过程。当前,面对国内外市场相连通的基本形势,农业生产一方面面临“两块板”的约束,即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这“两块板”的双向挤压,农民费时费力生产出来的产品,卖不了好价钱,持续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受到“两道箍”的束缚,即农业资源长期透支、过度开发,资源、环境两道“紧箍咒”越绷越紧,拼资源拼投入的传统老路难以为继。农业需要努力迈进新时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时代的一场深刻变革,就是推动农业由1.0迈进4.0,推动“四生农业”的出现。

传统农业是农业的1.0版本,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农业类型。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是典型的“靠天吃饭”农业。农业2.0是工业化、机械化的农业,将农业生产链条逐步延伸至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靠地吃饭”,农民在这种工厂化农业模型下,扮演了产业技术工人的角色。农业3.0是以第三产业的方式经营农业,农民在其中扮演服务员的角色,主要特征是“靠人吃饭”。

农业4.0则超越了单一产业范畴,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综合型农业,通过一二三产业叠加,创造新供给的“加法效应”,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的“乘法效应”,进行农业的深度交叉融合,通过第六产业化,实现集生产、生态、生活与生命为一体的“四生农业”。生产性和生态性是基础,生活性是核心,生命性是灵魂。农业4.0时代,农民集生产者、技术员、服务员、销售员等综合身份于一体,从事农业成为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农业4.0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更高境界,代表着农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方向。

纵观世界各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大体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的大农场农业。其以石油化学农业著称,是农业1.0和2.0版本的典型代表。第二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中小农场农业,这是农业3.0版本的典型代表。第三种是以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为代表的大农场与小农户并存的农业模式。这种“两张皮”的农业,是农业1.0和2.0版本的交织。第四种是以原住民为主的东亚国家,以日韩和中国台湾为代表,都具有小农经济的特征。通过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农协或农会来运作各种资源,并成功转化为资本,从而带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体现了农业4.0版本的基本内涵。

农民闯市场,也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利用好以销售农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全国性大市场(主流市场),另一方面要开拓具有“四生农业”特征、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替代性市场。

如何发展以“四生农业”为特征的农业4.0?从认识层面上来说,一要重视和利用农业多功能性和农业所具有的很强的正外部效应。作为人类活动与自然高度结合的经济过程,农业具有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多样性、实现农民生活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障国家安全、文化教育、医疗休闲、经济产业等多种功能。可以说,农业是具有多元价值的产业,这种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功能性发挥了很强的正外部性。二是农业发展必须在三大规律间调适。让市场规律服从于社会规律,社会规律受制于自然规律,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循环体系。市场嵌入社会、社会依从自然,兼顾了农业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

我国农户生产存在“一户两制”现象

A模式中,农户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等,以获取规模经济收益。B模式中,农户少用或不用农药、化肥,生产出符合农民安全观念的农产品

农民利用好两个市场的背后,是两种生产动机和“一家两制”行为。中国是典型的小农国家,在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农村市场化、商品化的发展中,农户阶层分化不断加剧,身份日趋多元化,表现出贯彻不同目标的农业生产行为。据研究,农户生产存在“一家两制”现象。一方面贯彻资本逻辑,为市场而生产,我们称其为A模式。另一方面贯彻生命逻辑,为生活或家计经济而生产,我们称其为B模式。A模式生产过程中,农户采用“化学农业”的耕种方式,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等生物和化学制剂,以获取规模经济收益。B模式生产过程中,农户采用生态化的耕作方式,少用或者不用农药、化肥,生产出符合农民安全观念的农产品,满足农户家庭自身需要,并差别化地供给一部分城市消费者(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背后反映的就是农民的差序责任意识)。对这种差别化生产和差别化消费行为,我们将其定义为“一家两制”,即“一个家庭,两种制度”。这种“一家两制”还体现在农户消费和销售等各个方面。

在“一家两制”中, A模式主导的农业生产,因过量化学品投入而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带来农户分化和农村衰败,农民主体性丧失,逐渐成为雇工。在B模式中,农户从生存理性和社会理性等多元理性的动机出发,通过构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任共同体,最终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和农业多功能性。敬畏自然、尊重生命,过有价值的生活。在B模式的农业生产方式指引下,自然生态改善,人际互联互信的社群关系加强,产生信任、联结以及网络结构的集体社会资本和财富。中国正经历从传统农业1.0时代向现代农业4.0时代转型,家庭承包制形成的简单再生产的传统农户正在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切不可以资本逻辑为主导,而应该在农业4.0时代,以遵循生命逻辑为价值取向,实现农业的“四生共赢”和生态文明转型。

农民闯市场的两种选择

主流的全国性大市场,以销售农产品为主,伴随农业不可持续危机和食品安全危机的不断爆发,一个找寻农业多功能性以及本地化、社会化的替代性的食物市场逐渐形成

当农户贯彻不同逻辑生产农产品和提供食物时,必然深化与不同市场的联结,于是在“生产—销售”链条上就自然而然出现了两类市场:

一类是主流的全国性大市场,以销售农产品为主。中国在改革开放后为改造传统农业而进行的努力,使得“为市场而生产”成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目的。逐利动机取代自我消费动机,日渐成为食物体系变革的巨大动力。但是一旦资本力量在主流食物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农户实质是通过逐利性的食品中间商与消费者联系。食品中间商控制了粮食生产、加工、分配以及整个消费体系,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控制市场,实现对农户话语权的控制,并使消费者完全失去话语权,通过低价收购、高价出售农产品来攫取农户与消费者的利益。食物体系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关系受单一经济理性支配,食品安全主要依靠“一家两制”式的个体自保,城乡关系割裂甚至对立。这一主流市场适合规模经营的农户,并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的话语权。

另一类是发挥农业多功能的替代性市场。伴随农业不可持续危机和食品安全危机的不断爆发,一个找寻农业多功能性以及本地化、社会化的替代性的食物市场逐渐形成。在替代性食物市场中,农户遵循生命逻辑生产安全农产品,通过社区互助农业,巢状市场、有机农夫市集等新型信任中介与消费者直接联系,或者无需信任中介,实现产消对接。由于农户与消费者直接对接,进行良性互动,同时提升了自身的市场话语权,二者之间的信任关系也由单一经济理性,走向包括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的多元理性。消费者了解农产品信息,提升了自己的市场话语权,并支付合理的费用,支持农户更多地开展安全食品生产。由此,形成新型城乡关系,人格信任发挥作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趋势初步显现。

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也必然伴随着传统农户向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型升级。在这场主流食物市场和替代性食物市场相互交织、相互争夺的战场上,是依附食物中间商、被资本裹挟完成农业和食物体系的去本质化过程,还是重建食物体系的“信任共同体”、回归农业多功能性、共保食物安全,是新型职业农民在农业4.0时代面临的挑战,也是农民闯市场,必须要作出的选择。

依托合作社,共闯大市场

资本主导的农业生产过程和食物供给体系必然碾压农户家庭生产,摆脱农业资本主义观念的影响,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

小农农业特征和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深刻矛盾,也迫切要求农民在多年去组织化之后,重新再组织化,以实现与大市场的联结。再组织化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农民合作社。合作社以农产品生产者为所有者,按照其与合作社的惠顾分配盈余,通过加强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人地位和他们之间的互助、互惠意识,来降低农产品生产者与生产上下游环节间的交易成本,通过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管理来降低合作社的所有权成本,从而成为一个有效率的组织。农民合作社是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和创造市场、同资本化的食物体系和市场博弈的“诺亚方舟”,有助于推动农业4.0时代的农民闯市场。

对于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尚存的一些问题,应积极应对。第一,摆脱农业资本主义观念的影响,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合作社发展道路。资本主导的农业生产过程和食物供给体系,必然碾压农户家庭生产,实现农业的去农民化、去社区化。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位和发展现状,还是未能摆脱不平等的农业资本主义观念影响。受资源禀赋的国情制约,新型职业农民所需要的并不是横向的规模化和雇佣化,而是纵向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纵向一体化”服务。农民组织化的发展方向应该是能够满足其多样化服务需求,兼具经济和社会双重甚至多重功能,从事农业全产业链经营的综合性合作社。国家政策应该将能够产生盈利的领域如金融保险、供销、批发、农资和农机生产等向合作社开放,并赋予合作社在一些领域的垄断地位。

第二,农民合作社要在农业4.0时代创造新供给,催生新业态。农业多功能性和乡土之根的性质,决定了中国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地域化的、一二三产业叠加融合的,更多体现互惠、互信、责任与参与意识。新型职业农民要通过农民合作社的制度性安排。为农业4.0创造新供给、发展新业态。在日韩新农村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中,农协或农会以及合作社都发挥了组织实施的重要保障作用。中国农民合作社要摆脱农业单一功能、产业分割的束缚,更多体现农业多功能性,更多融合农村社区网络关系。在深度挖掘本地特有资源的基础上,借助六次产业的深度开发,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吸引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年轻人返乡创业创新。

第三,发挥政府在发展农民合作社中有限且有为的作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单是合作社本身的事,更应该置于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业4.0的大背景中。农业新自由主义倡导下的农业市场化和政府退出,反而加剧了市场失灵,导致市场配置农业要素的低效率。因此,需要政府积极干预农业,降低农民合作社获得资本、技术、管理、加工、营销、品牌等要素的市场交易成本,使其更容易获得贷款、找到称职的管理人员、获得销售环节的信息、获得合作社运营相关的咨询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由政府主导并且具有公益性质。

第四,鼓励并支持“农消对接”及建立消费者联合组织。应对主流食物体系带来的风险社会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不仅有权益,更有责任。通过建立消费者协会或组建消费者合作社,加强消费者与农户的联系,打破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重建食物体系的社会信任。倡导公平贸易,借助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构建的平台,消费者能够更多参与到公平贸易之中,走出尔虞我诈的自由贸易误区,走向公平贸易,以合理的价格支付,支持农户进行有利于食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促进安全农业生产模式的社会化。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后,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副教授魏丽莉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专项“乡村振兴战略核心机制研究”和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的中韩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8YYA0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乡村振兴亟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华网,2018年2月8日。

责编/贾娜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温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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