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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原则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逻辑转变与战略选择,是党遵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执政规律的体现,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政治保障。因此,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即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其中也必然包括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务实地贯彻到国家治理全部活动之中,贯彻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每一个环节中,使党的全面领导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相适应。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党的领导是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党的领导的实质就是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认识自己的利益,并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因此,党的领导不是靠行政权力来实现,而是靠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来实现的。党的领导只能依靠自己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依靠向人民群众作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接受和执行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务必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关于党的领导,1850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中央委员会告同盟书》中阐述工人政党同工会关系时曾指出,工人政党“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在这种工人协会中,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问题应该能够进行独立讨论而不受资产阶级影响”。列宁进一步指出党对工人阶级和其他工人组织的领导,实质上是政治上的领导。毛泽东也指出,无产阶级“要经过它的政党实现对于全国各革命阶级的政治领导”。“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十分重视党的领导问题,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整体的,而不是片面的、局部的,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都不应该弱化党的力量。这是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中关于党的领导的理论创新。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政治保障。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执政者,更是领导者。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更不是强加的。这种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取得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所决定的,也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取得的伟大成就所奠定的,更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紧紧把握世界和时代发展大势,坚持走自己的路,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引领者、顶层设计者和基层创新的组织与推动者,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和发展。

新时代,党的领导既有历史依据又有现实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需要我们党统筹和解决诸多重大现实问题。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各项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和改革立场,确保改革不变质、不走样。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伟大梦想才会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完成。没有党的全面领导,就不可能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民族复兴就会沦为空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离不开党的领导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追求的理想,是中华民族确立的奋斗目标。鸦片战争结束以后,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探索和寻求中华民族现代化的道路。在洋枪洋炮的震撼下,有识之士先后提出了“师夷长技,以治夷”和“学习西方,拯救中华”的口号。“戊戌变法”和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民主革命,其实质都是寻找一条振兴中华的道路,尽快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起就把探索民族的彻底解放和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发展道路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改革开放后,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党和国家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确保小康社会建成。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中国的现代化包括各个方面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然包括在内。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所取得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抉择,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逻辑转变与战略选择,是对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目标和任务作出的新的科学判断。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庞大的综合性概念,既包括国家治理的主体,如党、政府、民间团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等;也包括国家治理的客体,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同时还包括国家治理的道路、理论、制度、政策、方法等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与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客观上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正如他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实践。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原因。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尤为重要,党的十九大明确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时代,我们党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中,必须真正发挥好全面领导的作用。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继往开来中解决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能是一句空话,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一切工作当中,是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方方面面。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

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就是如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的制度体系,既解决好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又处理好党同国家政权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以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处理好党政、党法、党群关系。

解决好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初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强调的,必须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一以贯之”一词出自《论语·里仁》,是指用一个根本性的事理贯通事情的始末,而不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做人做事要如此,一个政党的建设也要如此。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也是我们今天必须坚持的。这里的“一以贯之”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勇于自我革命和不断奋斗精神。在历史的各个节点上,中国共产党以这种勇于自我革命和不断奋斗精神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断胜利。在新时代,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既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来,尽管我们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党内仍存在着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思想不纯,就是忘掉了初心,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组织不纯,突出表现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缺少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作风不纯,突出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自我革命和不断奋斗的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就要正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在新的历史时代,为人民建功立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初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指出的,要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同志必须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了97年的伟大社会革命继续推进下去。

当前,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处理好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得到完善,党在同国家政权的关系处理上更加科学。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把党同国家政权的关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行思考,指出“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就是要保证党的领导,不能脱离、削弱党的领导,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依法履行职能,还要遵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也就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在这场变革中要落实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促进国家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也是党政关系的发展目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真正和更好地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依靠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以及执行和监督机制的健全。领导制度、执政方式的明确化、具体化,需要党政关系的法制化、规范化。党政关系的法制化、规范化,有利于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在国家治理中的顺利实施,可以从法律上保证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作用。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还要处理好党同法律的关系。“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在党和法的关系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中国共产党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要明确予以回答,决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但没有弱化也不可能弱化党的领导,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要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考虑真正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确定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新要求,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党如何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实现党的意志,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考虑的问题,更是党的建设要解决的问题,必须在解决这些问题中坚持党的领导。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要处理好党同群众的关系。列宁曾说过:“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2018年初,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历史上,党领导人民、依靠人民取得了革命的成功。执政条件下,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党群关系,实际上反映的是党同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并非简单的党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还反复强调“以人民为中心”,这就需要构筑一个能够互动起来的党群关系的良性互动模式,以保证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党群关系最终要以群众的利益为纽带,离开或者忽略这个纽带,党都不能领导和依靠群众,所谓的互动也是以利益为纽带的互动。在履行伟大历史使命的过程中,在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一定要使群众得到应该得到的、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才能使群众自觉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本文作者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导,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教师】

责编:张盈盈 / 李 懿

责任编辑:张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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