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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是党中央站在更高起点深入推进执政党治理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其中,《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由此可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各环节和国家治理全过程,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从制度层面切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意蕴深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积极领导和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1982年机构改革进程的开启,党中央部门先后集中进行了4次改革,国务院机构先后集中进行了7次改革。通过历次这些重要机构改革的有力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得以不断优化、逐步规范,并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转变。不同于以往的历次机构改革确立的思路和原则,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眼于更高的战略定位和全新的开阔视野,突出强调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全方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概括而言,就是要建立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与此同时,适应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这四大职能体系的变革要求,还需对党政军群四大机构进行系统改革,并有机合理地匹配设置地方机构。这些新变化新要求严峻考验着党和国家的智慧,考验着执政党改革的决心、信心和能力。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并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次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次机构改革贯穿始终的主题主线,这就等于牵住了这次机构改革的“牛鼻子”,能够在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下,通过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辩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切实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而在统筹兼顾、协调各方中形成机构改革总体合力,为新时代深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强大政治保证。

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形成一整套党的领导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历史性影响”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党在治国理政中面临的复杂形势和任务变得更加艰巨。正如《决定》所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因此,加快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履职能力,着眼于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并对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等作出整体部署和战略安排。

历史和实践表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既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也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当前,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更为重要的就是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核心和龙头效应发挥出来,通过不断完善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视角,优化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以政党治理现代化来引领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为确保新时代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决定》对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优化体制机制进行战略部署:一是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三是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四是统筹设置党政机构,五是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此外,为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各类机构的衔接整合,构建从中央到地方运转通畅、匹配协调中央地方关系,《决定》还对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等作出战略安排。这些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设置、坚实有力的组织架构以及联动有效的工作体系,对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管理体制: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之举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鲜明提出“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命题,并强调要把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主线,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启长期执政建设新征程,并非空洞抽象的口号,而是要基于对党的执政规律、自身建设规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认知,通过深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以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管理体制,全面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从党的历史使命和国家的未来发展来看,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还要始终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全方位全过程,切实推进政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而引领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正是基于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管理体制,《决定》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强调“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当前看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重点要解决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覆盖面问题、精准度问题以及实效性问题,真正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切实提高党政机构协同联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因此,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完善“优化协同高效”的党和国家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不断优化党和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等,成为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之举。

(作者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