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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忽悠”:甄别与防范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文章作出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其中,官场“大忽悠”就是形式主义最典型的表现,也是危害极其严重的现象。所谓“忽悠”,来自于东北方言,指的是利用语言巧设陷阱引人“上勾”或上当,也指通过种种不正当方法让别人盲信甚至盲从。“忽悠”形式多样、影响深广,而官场“大忽悠”是“忽悠”的典型表现。根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调查数据,“不干实事,但是特别会吹会拍”(70.02%)、“嘴上功夫远远强于动手能力”(68.46%)、“有一套缜密的忽悠话语体系,总能自圆其说”(67.07%),是公众认为官场“大忽悠”的主要特征。

官场“大忽悠”的“忽悠”对象包括上级、下级、群众和同级。对待上级,官场“大忽悠”阿谀奉承、阳奉阴违,瞒报虚报时有发生。对待群众,官场“大忽悠”弄虚作假、“挂羊头卖狗肉”,利用空口许诺欺骗群众,通过“形象工程”“忽悠”群众。对待下级,官场“大忽悠”封官许愿,好处我拿、责任你扛。对待同级,则是相互吹捧、敷衍。调查显示,对于官场“大忽悠”的主要“忽悠”对象,近半数受访者选择了“下属”(49.91%)和“上级”(47.46%),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了“群众”(32.62%)。

官场“大忽悠”的产生,既有个人原因,也有政治生态环境因素。从“忽悠”者自身来讲,缘于其党性的薄弱与信仰的缺失,他们只关注个人利益而视党和人民利益于不顾;他们往往本领有限、能力不足,只能靠“忽悠”来掩盖自己的无能。从政治生态环境来讲,一些上级部门和领导“拍脑袋”决策,制定的政策和工作部署不符合实际情况,下级干部只能通过作假来“忽悠”;而重说不重干、评价考核看指标重数字的不良风气,让“忽悠”成为一些干部获得升迁的重要手段;加之监督和惩戒机制的不完善,最终导致官场“大忽悠”产生。

官场“大忽悠”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败坏了政治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侵害了人民利益。调查数据显示,54.45%的受访者认为官场“大忽悠”“导致形式主义不断蔓延和扩散”,53.48%的受访者认为官场“大忽悠”“破坏了良性的政治生态环境”,50.80%的受访者认为官场“大忽悠”“削弱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另有49.32%的受访者认为官场“大忽悠”“有很强的传染性,易引发周围人模仿”。官场“大忽悠”是党和政府肌体上的毒瘤,亟待治理、铲除。

铲除官场“大忽悠”,应聚焦突出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多管齐下、重拳出击。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上级部门和领导干部做决策和部署工作要实事求是、加强调研,确保科学决策;党员干部落实决策部署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说真话、办实事,用真功、得实绩。要完善选人用人和考核评价机制,让求真务实、踏实肯干的干部脱颖而出、大有可为。要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让监督全覆盖、无死角,不给“大忽悠”以容身之地;对查处的“大忽悠”要严厉问责、严加惩戒。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当有新作为,我们要以久久为功、锲而不舍的韧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铲除官场“大忽悠”生存土壤,净化政治生态,让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干家、不做空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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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