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思想理论 > 深度原创 > 正文

规范网络舆情传播 化解不良社会心态

核心提示: 规范网络舆情传播机制,化解不良社会心态是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错误思潮、煽动社会不良情绪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本领,时刻关注网络发展动态,时刻了解公众诉求,及时解决问题。

【摘要】规范网络舆情传播机制,化解不良社会心态是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错误思潮、煽动社会不良情绪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本领,时刻关注网络发展动态,时刻了解公众诉求,及时解决问题。

【关键词】网络舆情 社会心态 利益诉求

【中图分类号】C912.6 【文献标识码】A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我国网民基数如此庞大,网络舆情状况必然纷繁复杂。网络舆情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心态,积极的网络舆情对于传播社会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消极的网络舆情也成为时代发展的一个巨大挑战,消极的网络舆情一旦大范围传播开来,势必会使社会不良心态蔓延。规范网络舆情传播机制,化解不良社会心态成为当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优化网络平台环境,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凝聚社会共识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同时,互联网让公众的话语权表达更加顺畅,互联网作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桥梁,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网络环境的开放性、复杂性可能会导致网络舆论传播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何引导公众采取正确的表达方式,尊重和维护社会及他人利益,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课题。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素质,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诉求。提高社会公众的基本素质,化解“信仰危机型”“知识欠缺型”“仇视对立型”等不同类型的不良社会心态,引导公众合理表达自身观点,让网络世界也成为“秩序社会”。一是要关注网络社会重点人群。借助网络技术和数据分析,查找存在不良社会心态的人群,划分人群类别,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的网络推送服务,帮助他们调适不良心理。同时,要关注社会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及时了解他们的诉求。二是要构建社会心态引导体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建设,有针对性地为各类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增加网络舆情“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网络传播互动、体验、分享的优势,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凝聚社会共识”。要主动为社会公众搭建平等对话的网络平台,让公众集中发表观点、表达诉求。政府要利用网络渠道了解民生需求,避免将政务网站变成“官僚式”网络平台。政府网络平台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管理,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逐渐消除不良社会心态,共同构建和谐的网络环境。同时,要注重网络平台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便捷性是指社会公众能够简单快速的在网络平台中发表自己的观点,能够随时查询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信息,让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愿意使用网络平台,让网络平台成为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沟通的重要渠道。透明性是指政府进行公共管理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透明,实现公众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凝聚社会共识。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提高这项本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本领,要熟练运用网络平台,与公众沟通交流,要时刻关注网络发展动态,时刻了解公众诉求,及时解决问题。让网络平台切实发挥出应有作用,让网络平台能够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通过网络平台化解不良社会心态。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不断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利用网络鼓吹错误思潮、煽动社会不良情绪的行为,决不能任其肆意妄为。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是维护国家稳定、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信息网络专项立法规划2014—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我国网络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网络监管行为保驾护航。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网络恶意传播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那些恶意散播谣言,别有用心煽动社会不良情绪的网络“大V”用户给予严厉惩处。这些举措,有效抑制了网络不良舆情的传播,有效消除了不良社会心态的负面作用,彰显了当前我国规范网络社会秩序的决心。

鉴于我国网民数量庞大,相关网络信息数量巨大,因此,规范网络社会秩序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要利用全社会力量,构建完善的网络监管体系,实现多主体共同监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凝聚共识工作不容易做,大家要共同努力。为了实现我们的目标,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什么是同心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要打造网络监管力量的同心圆,利用多主体共同发力的优势实现高效监管。社会公众一旦发现网络平台中存在不实言论,可以快速、顺畅地向相关部门举报。各大网络平台要加强自监力度,有效打击利用网络欺诈、传播谣言等行为,遏制网络不良信息的扩散传播,避免不良社会心态蔓延。

畅通公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化解不良社会心态

一些社会公众在社会利益分配的问题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社会利益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由此产生了不良情绪和心态。事实上,我国一直都在不断完善社会分配制度,有效调整了各种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要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着力解决关乎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强调社会分配制度的公平性,保障社会公众的最基本收入,使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够有所保障。社会分配制度强调竞争性,我们发展要兼顾效率和公平,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坚持社会分配制度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并不断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但一些公众仍对公平性和竞争性存在误解,产生不良社会心态。要消除公众的错误认识,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分配制度。不良社会心态源自其利益诉求未能实现,只有进一步落实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满足社会公众合理的需求,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不良社会心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解决好,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

畅通社会公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满足社会公众利益诉求并非朝夕,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的利益诉求保障制度。以问责制度为例,如果社会公众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不满意,认为其合理的利益诉求没有得到落实,那么相关部门应对此进行调查,如确实存在问题,应对管理者进行问责,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另一方面,要提高信访部门协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信访部门是解决社会公众利益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公众可以利用信访途径合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公众的利益诉求如果能够拥有表达的机会,不良社会心态就会被扼杀在萌芽之中,社会公众的利益诉求得到了满足,不良社会心态自然会随之消除。

(作者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人文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①杨蓉:《网络舆情不良社会心态分析与治理》,《学术探索》,2017年第2期。

②张涛甫:《舆论“软风险”正急剧上升》,《人民论坛》,2014年第25期。

③谢金林:《网络舆论社会管理新课题——培育良好的网络社会心态》,《中国青年研究》,2012年第3期。

责编/潘丽莉 赵橙涔(见习) 美编/于珊

声明:本文为人民论坛杂志社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本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温祖俊]
标签: 舆情   心态   传播   社会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