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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更高水平国家治理

权威专家解读十九大报告在治理领域的重大创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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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摘自党的十九大报告

从“地位、途径、标准、任务”理解国家治理问题的重点

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导 许耀桐:

党的十九大报告先后七次提到国家治理问题,高度评价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作用。从报告七次提到国家治理的情况看,体现了国家治理问题的四个重点:首先,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出发,肯定了国家治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强调了国家治理占有重要地位。其次,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出发,提出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的重要手段、途径。第三,提出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两个发展阶段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是其衡量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在第一阶段,必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第二阶段,则必须完全实现。第四,从当前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突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当务之急的任务,务必抓紧抓实。归纳起来,就是“地位、途径、标准、任务”四个重点。

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博导 刘刚:

有效科技供给能力不足造成的供给结构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发展新经济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过程中,遵循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内在规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和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治理体系是创新治理的基本内容。提升有效科技供给能力,是创新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根本目标。如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尤其是政府过度干预带来的要素和资源配置扭曲,是当前创新治理体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张士海: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条件支撑。在全面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条件下,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建立健全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一定意义上说,抓住了制度建设,就找准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着力点和重要关节点。这就需要在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方面下功夫,在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方面做文章,建立健全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从而真正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图像 2

新时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路线图

澳门科技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严强:

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站在了崭新历史起点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保证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保证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顺利开展并进行到底,自觉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就成为关键。作为中国唯一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根本任务,在全方位、开创性深层次变革的基础上,以更大的手笔、更大的气魂、更大的担当,举旗定向、高瞻远瞩地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蓝图、新目标和新要求。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国家治理的新蓝图,既宏伟、前瞻,又清晰、精细;既鼓舞人心,又切实可行。纵观整个报告,新时代的国家治理,其方向清晰: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价值准确: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动力明确:必须围绕解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来部署和开展,并以此为动力;路径清晰:必须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政府负责、社会调节、公众参与,依法、民主、科学的实施;目标清楚: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最终要服务于“五位一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总体社会格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描绘了一幅既绚丽美好又切实可行的路线图。这一路线图的总框架就是围绕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和完善已经确定的社会治理体系,并推进关键体系的建设,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首先,在新时代,民主、科学、依法进行的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体制。要推进和创新社会治理,非常重要的是要通过对现有的治理主体、途径、技术加以改革,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其次,在新时代,要提升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成效,必须依托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并制定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形成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政策的整体协同体系,调动多方积极性,真正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众个人的良性互动。

第三,在新时代,要提升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加强关键体系的建设。主要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十九大提出并明确了当前国家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阶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徐海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相联系的治理策略之一,是提出当前国家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阶段。十九大报告指出,“第一个阶段,从二〇二〇年到二〇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一个新台阶。“第二个阶段,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为完善成熟。马克思最早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把未来社会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而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则明确地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开放初期,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十九大关于我国发展阶段新的判断,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不断深化,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创新一脉相承的理论体系,指明了今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图像 3

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治协同的治理制度体系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德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出发,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也是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宣言。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制度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个战略目标,也是一个支撑体系,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能够为我国在新时代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这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需要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三者有机协调,在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动、学习等过程,可以实现协同效应、整合效应、创新效应,进而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治协同,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制度保障。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回应民意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 范柏乃:

十九大报告是一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回应民意、催人奋进的报告。过去五年的历史性成就,强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征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构筑了强大经济基础;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注入了永续的民生动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营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全面从严治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先进的组织导航;全面依法治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筑起了牢固的法律屏障。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绩效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导 左停: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揭示了一个生机勃勃的乡村发展、振兴的战略和蓝图,乡村治理被有机地嵌入到这一战略和蓝图中。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把“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这是新时代乡村工作的一个创举,有效的乡村治理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部分。

报告特别强调要从自治、法治、德治三个维度相结合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绩效。自治、法治、德治三个治理维度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体系的创新,充分反映了中国的国情和乡情村情,体现了中国乡村的特点和特色。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中国乡村具有悠久的德治传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需要加以继承;村民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需要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在乡村治理中有机统一的重要体现。

环境治理进入新时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李佐军:

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治理的内容丰富、亮点频频,如提到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乡村治理、环境治理、网络治理、全球治理等。其中,生态环境领域的治理被多次提到,让人印象深刻的提法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环境治理也进入了新时代,其主要表现有:一是治理对象更加系统,如由原来的“山水林田湖”延伸到“山水林田湖草”;二是治理范围更加宽广,如由原来的陆地治理扩展到海域治理;三是治理主体更加多元,如由原来的政府、企业治理扩大到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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