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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如何更好地融入城市

核心提示: 农民工进城务工且职业身份向市民转化的过程中,社会融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过程是一个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再社会化、市民化的过程,应从优化制度安排、组织职业培训、优化社会网络构建三个方面入手,创造良好条件以提升农民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摘要】农民工进城务工且职业身份向市民转化的过程中,社会融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过程是一个以城市居民为参照群体的再社会化、市民化的过程,应从优化制度安排、组织职业培训、优化社会网络构建三个方面入手,创造良好条件以提升农民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融合  政策支持    【中图分类号】F249    【文献标识码】A

农民工群体在城镇化过程中经历着从工作到生活,从行为到观念的巨大冲击,其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如何解决农民工的社会融合问题,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值得深入探讨。

农民工文化、经济和心理融合的现状

文化融合。文化融合是指农民工对务工城市语言、着装、文化、风俗等的熟悉程度,以及他们是否能够适应当地的习俗观念。农民工在地域文化上的融合水平不高,在城市的交际圈仍束缚在亲戚、老乡或农民工同事的范围内,与城市居民缺少交往,业余生活多是“睡觉”“闲聊”“玩手机”,这种封闭的群体生活不利于他们适应城市社会的习俗,容易产生压力感、自卑感,对城市处于既向往又失望的矛盾境地。

经济融合。首先,农民工经济收入水平不高。一是农民工收入较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3275元,比上年略有增长,但是在物价上涨、消费压力增加的当前,其仍面临较重的生活负担。二是工资拖欠问题。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但是欠薪问题时有发生,拖欠或克扣赖以生存的工资是众多农民工遇到的最大困难。

其次,农民工就业机会不平等。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就业不稳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执行效果均不高,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二是从事的行业和岗位具有局限性。农民工从业仍以制造业、建筑业和传统服务业为主,在具体职位上,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岗位,面临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高、薪酬回报较低的问题。

最后,农民工城市购房定居困难。住房是民生基础,外来人口实现市民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城市定居生活。农民工大多收入水平较低,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多数人无力承担购房费用,购买商品房的比例很低。

心理融合。心理融合是指农民工是否有意愿建立自己对务工城市的身份认同和归属感。农民工对于自身身份的认同直接影响其融入城市的程度。户籍二元制,以及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的教育、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不平等,深深影响了农民工的身份认同感知。农民工在福利待遇、权利保障方面受到城市社会的排斥,并且还会感受到当地居民的偏见,因此缺乏归属感。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研究发现,新生代农民工不愿回到农村,但却不被城市接受,在城市中处于一种“边缘人”的状态,对未来充满迷茫。

农民工社会融合的影响因素:个体特征、制度和社会网络

一是个体特征,主要包括农民工性别、年龄、婚姻、收入、受教育程度、城市居住时间等。例如受教育程度影响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期望,从而影响他们与流入地的交流互动。女性农民工比男性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意愿更加强烈,主要因为女性有着强烈的团聚和陪伴的需要。年龄方面,年轻农民工社会融合程度更高,因为他们大多没有务农经历,渴望新的生活方式,更有可能留在城市寻求发展。

二是制度因素。二元户籍制度,以及由此派生的用工、教育、医疗等制度体系,对农民工社会融合产生重要影响。研究中通常采用“是否办理暂住证”“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是否参与医疗或养老保险”等指标来进行考察。研究发现居住证的办理,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农民工的留城意愿。参与医疗或养老保险也会起到积极作用,这对农民工而言是一种制度上的接纳。

三是社会网络因素。农民工社会网络具有规模小、紧密度高、趋同性强和异质性低的特点。农民工进城务工大多通过亲缘和地缘关系,进城后交往人群也主要是亲友和同乡。他们对传统乡土网络具有较高的依赖性,这种依赖性强化了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亚社会生态环境,阻碍对城市的认同与归属。并且农民工城市社会网络构建难度较大,缺乏与当地居民沟通交流的必要途径,加之城市部分居民也会对他们存在一定偏见,使他们对乡土网络产生依赖性叠加,阻碍其社会融合。

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优化制度安排,加强政策支持。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各种利益,实现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是形成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根本原因。改革户籍制度被认为是促进其社会融合的关键措施。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户籍改革的措施,但总体而言,仍需要加快户籍改革步伐并真正落到实处。具体而言,对于有条件的二线城市的户籍应当尽量放开,在一线城市,应该积极有序地放开户籍,小城市、县城则要敞开城门,让农民自由进城。

其次,要对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制度等进行改革,强化相关服务。一是消除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使城乡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二是探索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路径,对于收入较为稳定的农民工,应逐步将他们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连续缴费,建立个人账户,消除其后顾之忧。三是完善教育制度,政府应积极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实行“就近入学”、兴建公办子弟学校等措施,并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条件改善。  

组织职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就业是农民工在城市立足的根本。部分农民工受教育水平限制,技能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为提升其技能水平,政府可以鼓励通过开展职业院校教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订单式”教育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各类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组织,为农民工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技能培训,积极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

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除了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之外,要为农民工提供系统性的法律培训,使其掌握正确有效的维权途径。通过开展免费的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推送法律常识等途径,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优化社会网络构建,增强归属感。一方面,要完善社区管理服务。随着农民工居住状态、居住条件和居住时间的转变,其社会融合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在社区层面暴露出来。因此,要重视社区的作用,增强基层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促进农民工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从而拓展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

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民工的休闲娱乐生活。休闲文娱活动是农民工拓展人际交流渠道、增强留城意愿的良好途径。一是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向农民工免费开放。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文体娱乐场所如图书馆、电影院、体育馆等适当组织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工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推动农民工社会融合。

(作者为沈阳工程学院文法学院讲师)

【注: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项目编号:L16CSH005)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魏万青:《从社会排斥到融入——对民工社会融合研究范式的转变》,《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②悦中山、李树茁、费尔德曼:《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概念建构与实证分析》,《当代经济科学》,2012年第1期。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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