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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廉政观的启示

核心提示: 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马克思廉政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廉政得以实现的重要政治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要根据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对国家进行治理,对腐败进行根治。而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打造廉洁为民、厉行节俭的政府。

【摘要】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马克思廉政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廉政得以实现的重要政治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制度要根据社会主义宪法法律,对国家进行治理,对腐败进行根治。而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打造廉洁为民、厉行节俭的政府。

【关键词】马克思廉政观  国家治理体系  现代化  启示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新时期,为了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应该对马克思廉政观加以细致研究,从中得到廉政建设的相关启示,从而为制度创新和国家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

社会主义制度为治理腐败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是廉政建设的政治基础。马克思认为,腐败实际上是剥削的产物,它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因此,要想铲除腐败毒瘤,就要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和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是国家政权的主人,经济制度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政治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基础,这对于廉政建设、腐败治理来说,提供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民主政治是核心保障。马克思认为,民主政治是廉政的核心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制度及罢免惩戒机制等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建立廉洁政治和有限政府是关键措施。现代社会中政府机构膨胀、行政成本高且对市场干预较多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因此,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建立廉洁政治和有限政府。在政府治理模式中,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转变政府职能,缩小政府规模。小政府的职能目标是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政府应该加快完善简政放权体制机制,将不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职权,交还于社会和市场。同时,也要提升政府部门厉行节俭、全心全意廉洁为民的服务理念。

公正公开是基本方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是一个重要部分,它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马克思认为,公正应当是对所有人的公正,要将私有制彻底铲除,让人们得到经济和政治解放,让人民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相应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公正就是指让人民群众成为自己的主人,让人民能够自由全面的发展。现阶段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正是由于信息不公开、权力没有在阳光下运行造成的。因此,在廉政建设中,公正公开是基本的方法和手段。

马克思廉政观的发展延伸

对私有制的批判。在马克思廉政观中,主要是对剥削阶级政治腐败进行批判。马克思认为,腐败并不是人类社会本来之物,而是在常设公职人员、国家公共权力机关、私有制等基础上产生的。在私有制产生之前,人们之间具有平等的地位,而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少部分人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将剩余产品据为己有,产生了私有财产,进而衍生出了腐败的现象。在私有制为基础的政治国家中,统治阶级掌握公共权力,为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批判。贪污大多出现在个人专断、权力集中的地方,因而人民主权也会受到排挤和压制。马克思对于资产阶级所谓的民主也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劳动者只拥有部分公民权利,没有掌握社会资源和公共权力,劳动者的公民权利,要受到资本家公共权力的制约,仍然要被统治和被剥削。所以,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民主是假民主,而国家机关则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

对资产阶级廉洁政府的批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也曾提出廉洁政府的方案。但是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廉洁政府是虚伪的。马克思在对巴黎公社政权经验进行总结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反动本质进行了揭示,也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进行了设想。马克思认为,虽然资本主义社会号称建立廉洁政府,但实际上也是对自身统治地位的维护,仍然没有改变对人民进行剥削的本质。

对资产阶级权力运行的批判。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权力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权力造成了腐败,而绝对的权力,将产生绝对的腐败。腐败是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是对公共资源的私人占有和对公共权力的滥用。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以私有制为基础,所谓的社会公正,只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在资本主义社会,权力的运行是非公开的,因而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资本主义社会难以实现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因而廉政建设只能是空谈。

马克思廉政观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廉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志,是对国家治理能力的直接反映。在马克思廉政观中,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廉政建设和腐败治理的重要基础保障。对于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来说,社会主义制度本就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廉政建设,需要始终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拒腐防变的优越性,全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

拓宽民主政治道路。要打破绝对权力现象,最好的方法就是发展民主政治,这对于治理公共权力异化、根除腐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廉政建设,具有核心保障作用。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同时,要始终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公地位,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人民的监督,充分调动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廉洁政府为民服务。在国家治理体系当中,政府是重要的治理主体,要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政府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宗旨。应采取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对政府治理的有效性进行提升,真正做到为社会公平和人民自由保驾护航。在为人民服务的廉洁政府建立中,要坚持厉行节俭的原则,尽量降低“三公”费用,坚决打击奢靡作风和享乐主义。在公务员管理中,将廉政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追求。权力应当是人民的权利,不是特权者的权利。公权力实施的目的是对人民利益的保障,而不是为特权者谋取私利服务。要想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在权力运行中全程参与和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廉政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参考文献】

①崔莹、张爱军:《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

责编/孙娜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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