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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以改善海岛生活环境提升百姓幸福指数

自中央环保督察第三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长海县借势借力推进各类环保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共收到调阅件3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18件,已全部按时限和要求办结完毕。5项前期交办的主要环保问题整改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为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长海县建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协作机制,完善了工作流程,对收件、分拨、督办、审核、上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细化,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建立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进行集中办公,做好案件的分析研判。针对一些重点信访举报案件,督办检查组派驻专人到现场进行督办调度,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保量办结。着力解决个别干部环保意识淡薄,监管不力,工作不实问题,截至目前,已问责6人,形成了责任追究的倒逼机制。

今后一个时期,长海县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相关县领导为副主任,高位统筹,定期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解决重大问题。采用“5+X”模式,即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县环保局和县信访局组成工作组,定期对责任部门环保重点问题整改和诉求问题办理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督察结果纳入责任部门绩效考核。实行生态环境保护“黑名单”制度。依法将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予以公开,并在政府支持或补贴和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完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在现有的《长海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把县、乡镇、村三级网格进行细化,推动环境监管向精细化、常态化转变。

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站点),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设立乡镇贝壳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场。建设环卫工人休息室,加强环卫保洁队伍建设,确保每日垃圾清扫率达100%。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区域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水平。深入开展以治理市容秩序、治理环境卫生、治理行业污染、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除病媒、改造破损旧貌、改造公共停车场、改建物流配送中心为主要内容的“三治、三清、三改”行动。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六大治理体系”、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健全完善生活环境提升的长效管理机制,在巩固长海县已获得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创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提高海岛群众生活品质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刘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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