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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方案

核心提示: 近年来,深圳市以打造生态城市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践行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实施大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动,出台生态城市建设的系列举措机制等,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具有重要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发展转型之路、环境改善之路、生态治理之路。

【摘要】近年来,深圳市以打造生态城市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践行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实施大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动,出台生态城市建设的系列举措机制等,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具有重要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发展转型之路、环境改善之路、生态治理之路。

【关键词】生态城市  共建共享  深圳方案    【中图分类号】F299    【文献标识码】A

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转变城市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城市生态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深圳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结合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以及广大居民在享受城市便利的同时对解决日益突出的“城市病”的现实需求,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施大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动,出台生态城市建设的系列举措机制等,走出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具有重要示范和借鉴意义的发展转型之路、环境改善之路、生态治理之路,使广大城市居民享受到了更多绿色福利。

以打造生态城市为抓手,促进生态文明加快落地

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周密的规划和部署。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市经过三十余年的高速发展,其自身经济大市与空间小市、产业大市与资源小市、人口大市与环境容量小市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面对地域面积狭小、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现实情况,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立市战略,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加深对生态城市与城市生态文明两者之间关系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进而将环境质量放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圳市政府每年召开环境形势分析会,定期分析、研判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决策层面突出和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并将其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在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等各个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环节,并使其常态化、长效化。

2014年,深圳市委、市政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发布《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深圳的决定》,明确了“生态资源是深圳长远发展的基础资源”、“生态环境是深圳竞争力的关键因素”、“生态质量是深圳质量的重要内容”三个重要判断。在此基础上,提出到2020年,将深圳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发展目标;基于这一目标,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打造美丽海湾海岸带、深化城市绿化提升行动等,来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宜居生态城市,进而将生态城市建设纳入到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架构之下,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在深圳落地的重要抓手、重要路径。

把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到城市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2010年,深圳市政府率先实施了关于低碳发展的中长期10年规划,制定了低碳城市发展的相关指标体系。2011年起正式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条例》。近几年来,深圳市以建设国际低碳城市为导向,把新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融入到城市规划布局、自然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以及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集聚等各方面。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积极倡导和多方位宣传低碳生活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和普及化程度;扶持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推广低碳技术应用;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生命健康、航空航天、互联网、生物等低污染型产业;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商贸等领域节能降耗,促进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此外,作为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七个省市之一,深圳于2013年率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截至目前,已将超过600家重点工业企业和近200栋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碳排放管控范围。

实施大气环境、水环境、绿化美化三大提升行动。一是全面促进大气质量提升。2013年,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对新建项目污染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港口船舶污染、生活污染源等进行严格控制。采取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率先推出国V汽油、率先建立低硫排放控制区、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或转用低硫燃油等一系列举措。同时,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城市区域尺度的大气环境质量及污染来源监测、预报和预警。二是系统推进治水工作。推动出台《深圳市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治水提质的行动方案》和《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形成治水提质纲领文件体系。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治水提质,致力于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原特区外排水管网专业化运营,完善污水处理厂布局,加快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提标改造;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大幅度改造完善原特区内污水管网,原特区外新建污水管网,续建福田污水厂,新扩建洪湖、沙井等19座污水厂,改造罗芳、蛇口等19座污水厂,提高综合治污能力。三是加快推进三洲田森林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以大型公园绿地为组团,以城市绿廊、道路廊道、绿道网、河流水系廊道为骨架,打造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实现公园绿地与生态绿廊贯通。

建立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安排。一是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通过起草编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1+N”文件,形成耕地与生态用地保护的疏导机制。同时,加强计划用水和节水“三同时”管理,推广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利用示范项目,开展《节约用水条例》修改。二是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有序放开对市场竞争环节资源性产品的价格管控,同时,全面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气阶梯定价等政策;不断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在2007年出台《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办法》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出台《大鹏半岛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考核和实施细则(试行)》。三是进一步推行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宽进严管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规划环评指导下的环评程序简化、部分服务行业的环评审批豁免制度、分类分级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考核制度。2013年,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生态文明考核目标体系要求,将实施了6年的环保实绩考核“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对全市10个区、17个市直部门和12个重点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选拔任用及“五好”班子评选的重要参考、重要依据。

着眼于发展转型和治理创新,城市生态质量显著提升

“深圳蓝”成为靓丽名片。相关文件和行动计划的出台,提高了全市各级部门和单位从源头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2016年,全面禁行黄标车,淘汰老旧车及黄标车近7万辆。新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9万辆,总量超过6.7万辆,新建充电桩7000个以上。靠港船舶全部强制使用低硫燃油,累计建成覆盖12个泊位的岸电设施。碳交易扩大至交通领域,管控企业增加至824家。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下降10%,继续处于国内城市领先水平。全市空气优良天数提高至354天,居内地城市最优水平。

治水提质效果显著。2016年,深圳市坚持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全年投入111亿元,启动461个治水项目,15条主要河流中有10条水质改善,建成区黑臭水体减少35.6%,新增污水管网1033公里,消除479个排污口,整治83公里河道和142个内涝点。开展茅洲河综合整治“百日大会战”,开工沙井水质净化厂二期等一批项目。深圳湾污水截排二期工程、福田水质净化厂建成使用。

经济规模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与2010年相比,2016年深圳市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大幅增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7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此前的1354 家增加到8037 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占GDP 比重由28.2% 提高到40.0%,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与此同时,过去六年,全市共淘汰转型低端企业超1.8万家。2016年万元GDP能耗、水耗在“十二五”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分别再下降4.1%和8.9%。

绿色生态空间持续增加。近几年来,深圳市依托城市山体、水系和绿地,建立城市组团间的生态廊道,积极打造“公园之城”。与此同时,有序推进城市主干道路绿化景观建设,沿铁路、高速公路、海岸线等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形成多层次的绿色生态走廊。2016年,全市新建、改造公园61个,罗湖体育休闲公园等投入使用,国际友好城市公园、坝光银叶树湿地公园等加快建设。建成绿道“公共目的地”380个,规划建设300公里“远足径”。

多元参与的生态治理体系形成。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深圳市积极支持各类专业环保组织发展,依托环保组织和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开展各类环保志愿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力度,重点培育发展用地集约、低碳节能、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现代产业,在此过程中,不断提高企业主动转变发展方式、维护生态环境、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的积极性。此外,近几年来,通过各种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从自身做起,参与各类志愿活动,为生态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深圳生态城市建设实践的重要借鉴意义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深圳市围绕生态城市建设进行的积极探索,不仅使经济增长、产业升级、环境改善实现同步协调推进,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城市生态,并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生态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的更快铺开,进而实现了生态城市与城市生态的互促共进、螺旋上升。

思想理念的转变是重要前提。深圳的实践表明,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从思想认识到组织安排,再到制度设计的系统工程。为此,必须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念,将绿色低碳的理念、相关标准和要求贯穿到生态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必须围绕生态城市建设的主体责任、工作内容、相关体制机制安排的建构等各个方面采取实质性的举措,唯此才能真正保证生态城市建设按照既定的路径有序推进。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是有力支撑。生态城市建设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民生工程。而凝聚着厚重精神依托的城市生态文化,则是城市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健康发展的内在活的灵魂。深圳的实践表明,当绿色发展的理念成为城市主流文化,当低碳式的生活被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习惯,生态城市的建设也就有其自身稳固的内核。为此,各地在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应积极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各种信息化技术和手段,不断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方法,在全社会大力传播健康发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等生态文明新风尚。通过凝聚生态文明的共识,实现生态城市的共建共享。

引导多元参与是关键因素。深圳的实践表明,生态城市建设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必须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到生态城市建设中来,同时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生态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此,要通过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完善生态环境教育与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等,提高社会各方主体的参与意识,凝聚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最大社会共识,为相关工作的推进提供积极向上的内外部条件。

制度和组织建设是根本保障。深圳的实践表明,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必须从制度层面同时进行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其中,关键是要将资源消耗、能源损耗、环境污染以及生态效益等一系列可以进行量化的指标,统一纳入到既有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之内,并基于此构建起一套符合生态城市衡量标准的目标和责任体系,建立一套科学客观的考核测评办法,形成一套系统规范的奖励惩处机制。与此同时,要全面加强组织上的保障。结合各地当前实际,重点应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的人员配备,以此来保证各项制度安排及其相关具体工作能够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

(调研组成员:杨轲、聂志刚、王西星)

责编/杨鹏峰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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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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