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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治理中的识人之道

用人的前提是识人。不能识,如何用?识之有偏、有误,就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因为“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

治国理政,人才为本。“为政之要,首在得人”“得人才者得天下,失人才者失天下”,用人的重要性,自古而今可谓至深至明。然而,知人之难乃是古今治理的第一大难题,如司马光所言“知人之道,圣贤所难也”。从千百年来的历史实践看,这一难题始终都没有“最优解法”。了解历史上的识人之道,对于我们今天做好人才工作大有启发。

推荐与明察

古人尤其是君主用大贤的,多重他人推荐、自己明察,或这两种办法组合使用。倘若君主不加详察,他人荐贤往往就会私恩盛行,而致庸人塞路。但当面详察,要求用人者本身就很贤明,有雄才大略。他们往往思考治理难题夜不能寐而求之于人,若所答能令己茅塞顿开就会引为高贤。历史上,齐桓公之与管仲、秦穆公之与百里奚、秦孝公之与公孙鞅,都有所谓三天三夜长谈的故事。但若为庸主,即便是贤才他也不鉴识,有贤能他也不善用,而贤才也会弃他而去。比如鲁庄公之于管仲、魏惠王之于公孙鞅、项羽之于韩信、袁绍之于荀彧。

刘邦用人尤其注重在实践中看实绩。萧何、周勃,起事时就在一起,可谓知根知底。张良、陈平是后来投奔,刘邦也是见到他们谋略的效用才逐渐起用的。刘邦甚至不太相信引荐这种方式,他不想把无能之辈用到官位上空享爵禄,即便如萧何这般重臣所荐,他也未敢轻信。萧何就多次向刘邦推荐韩信,但总不予重用。以致萧何追韩信,才触动刘邦,最终答应让韩信当大将。但在设坛拜将之后,刘邦还要一试韩信有无真本领:“将军何以教寡人计策?”刘邦听了韩信的一番话方大喜,才“自以为得信晚”。

民意怎么听

借助人才的名声与业绩考核的办法可以识别人才。然而,司马光指出过这种方法的弊端:“是故求之于毁誉,则爱憎竞进而善恶浑殽;考之于功状,则巧诈横生而真伪相冒。”意谓靠舆论的毁谤或赞誉,就会有个人的爱憎感情争相掺杂进来,使善良和邪恶混淆;而用功劳簿进行考核,就会巧诈横生,真假不明。千载以下,可谓至理。

战国时期的齐威王甚是明察。他曾召见即墨大夫,对他说:自从你到即墨任官,每天都有指责你的话传来。然而我派人去即墨察看,却是田土开辟整治,百姓安居乐业,官府平安无事,东方十分安定。“是子不事吾左右以求助也!”便封赐即墨大夫享用万户俸禄。又召见阿地大夫,对他说:自从你到阿地镇守,每天都有称赞你的好话传来。但我派人前去察看,只见田地荒芜,百姓贫困饥饿。当初赵国攻打鄄地,你坐视不救;卫国夺取薛陵,你不闻不问。“是子厚币事吾左右以求誉也!”当天,齐威王下令煮死阿地大夫及替他说好话的左右近臣。于是臣僚们毛骨悚然,不敢再弄虚作假,都尽力做实事,齐国因此大治,成为强盛的国家。

这说明,完全靠名声评判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考察干部,重视哪个群体的意见,很关键。如果只是听自己身边人的意见,觉得这个人行,那个人不行,看似身边人与考察对象没什么关系,却往往在实际上大有干系。作为领导者,最忌通过自己身边人的臧否,来判定谁可用谁不可用。

对不同范围的民意,孟子早就说过:“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这里,孟子提示了一个更大范围,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广大群众。

绩效怎么考

三国时期的魏明帝痛恨浮华之士,对吏部尚书卢毓说:“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于是让散骑常侍刘卲制定考课法,刘卲制定了《都官考课法》72条供百官讨论。

群臣对这种考绩之法,多有非议,傅嘏的观点最有代表性。他认为这种考绩是治国的细微末节,“本纲不举而造制末程,国略不崇而考课是先,惧不足以料贤愚之分,精幽明之理也”。结果久议不决,事竟不行。

的确,这种考绩的具体工作繁琐庞杂,最后形成分数,多一分者就比少一分者优秀?当然未必,而且很容易被用来作弊徇私。

司马光就此事写过一段很长的议论。他认为识人之本“在于至公至明而已矣”“为人上者至公至明,则群下之能否焯然形于目中,无所复逃矣。苟为不公不明,则考课之法,适足为曲私欺罔之资也”。意谓居上位的人至公至明,属下能否胜任就会看得清清楚楚,无所遁形。如果不公不明,那么考绩之法就会成为徇私、欺骗的凭借。这个道理很有现实针对性,也比较在理。

司马光认为,“为人上者,诚能不以亲疏贵贱异其心,喜怒好恶乱其志,欲知治经之士,则视其记览博洽,讲论精通,斯为善治经矣;……欲知治兵之士,则视其战胜攻取,敌人畏服,斯为善治兵矣”。其核心意思就是,内心正,根据属下的实绩来选人,肯定能选好。他认为,选人这种事,虽然要听取别人的意见,但决断在于自己;虽然考核要看实际表现,但审察却要用自己的内心。探讨实情而斟酌是否适宜,最为精密最为细微,怎么能预先定出法规而全部交给职能部门去做呢?今天看来就是,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可以听取别人意见,但主要领导者最后要拿定用人主意,不能全部交给组织人事部门去做。

司马光也指出了一种用人的实际:“所喜所好者败官而不去,所怒所恶者有功而不录;询谋于人,则毁誉相半而不能决,考求于迹则文具实亡而不能察。”他认为,如果用人者凭喜好怒恶来选人,听别人意见毁誉各半不能决,考核事迹又文书具备却内容空洞而不能觉察,这样即使制定再好的考核办法,也得不到真实情况。

司马光的看法是,居上位的人,不只是君王而已,太守居于一郡之上,刺史又居于一州之上,九卿居于属官之上,三公居于百官之上,如果各级都用这个办法考察任免自己的下属,君王也用这个办法考察任免三公、九卿、郡守,就不会有什么烦劳。

责任编辑:王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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