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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深远用意

核心提示: 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推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建设,其深远用意即在于通过这种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方式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消除文化及生活方面的障碍,巩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稳定。

【摘要】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近年来,我国各地纷纷推动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建设,其深远用意即在于通过这种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方式促进不同民族间的交流,消除文化及生活方面的障碍,巩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稳定。

【关键词】多民族   互嵌式   社区建设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中国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后面临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我们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单靠发展经济解决社会矛盾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也要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去认识问题,用社会建设的手段去解决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城市社区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搞好社区建设,也就搞好了社会建设。推动与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区,有利于促进民族交流,巩固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稳定。

“互嵌”是一种新型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模式,互嵌不等于混居

一般认为,“社区”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腾尼斯在1887年提出的。他认为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有着共同价值取向、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有人情味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不是选择的结果,而是自然形成的,即人们出生于此长于此,有共同的传统习惯、文化和价值观念。然而,自“社区”这一概念产生后,学术界关于它的内涵、外延的界定至今仍无法达成共识。中文“社区”一词是由费孝通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来的,尔后一直被运用至今。发展至今,学术界关于社区的定义有上百种,不同的学科对社区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例如,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沛在《社区社会工作》中提到“社区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由具有相互联系、共同交往、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所构成的一个社会实体”。

“互嵌”是一种新型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模式,互嵌不等于混居。混居是指不同民族、不同阶级的人居住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内。互嵌式居住方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在一定的区域,并且文化、经济、生活相互影响。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混居主要从空间上进行界定,而“互嵌式”居住方式不仅从空间上进行界定,而且还强调不同民族的精神关系。结合以上论述,多民族“互嵌式社区”是指:在同一地域范围内,两个以上的不同民族,不分彼此的相互混杂居住在一起,他们之间有着社会活动的交集,并且不同的民族精神与文化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都得以彰显,相互影响,相互交融,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整体。

建设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存在的困境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社区中成员从有组织的身份向独立的个体过渡,社区成员构成及身份复杂,其中之一便体现为社区民族成份的日趋复杂。诸多因素导致推动与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互嵌式”是新型的多民族社会结构模式,但在提出这一概念之前,在我国多民族省市就存在不同民族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现象。当然,这种居住模式可能称之为混居更为恰当。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也正好佐证此观点。没有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应该建立;已经建立的,则应该继续推动。

我国的多民族社区建设更多地体现出顶层设计不断向下渗透的特点,其影响面广、见效快的特点不可否认,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少数民族的权益保障相对不足。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再者,由于少数民族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民族文化潜在冲突。现阶段,产生民族冲突的主要原因有文化差异、国家语言与民族语言之间的矛盾、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引起的摩擦。第三,社区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相对欠缺。随着城市社区工作面越来越广,协调难度和管理的难度也在加大,对城市社区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有的社区工作人员坦言,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有时无法正确地传达政府政策,特别是一些法律法规,他们也只能通过自己的理解来转述给社区的居民。

建设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有效路径选择

建设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的重要目标就是促进民族交流、消除民族隔阂、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一角度说明,社会稳定的目标与多民族互嵌社区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

第一,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共享社会资源。据调查,社区的部分少数民族生活困难,经济收入不高,即使在空间上已经完成了民族互嵌,但是在心理上并未把自己当做社区的一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我们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不仅完成空间上的各民族互嵌,还需要实现社会资源共享。然而由于制度因素、历史因素、文化因素,不同民族可能在社会资源的分享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收入水平、教育水平、就业状况等方面。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少数民族学生占学校生源30%以上,而少数民族毕业大学生与汉族大学毕业生相比,就业率低至50%以上,所进入行业也相对狭窄,在就业观念上,少数民族毕业生不愿远离家乡就业,也不愿意进入企业或者其他相对新兴及不稳定的行业。部分就业单位在聘用员工时在民族上有选择,将少数民族排斥在门外。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都影响到将来少数民族毕业生与汉族毕业生的财富状况、社会地位、认知能力等,直至影响相互间的观念及民族关系。建设多民族互嵌社区,使社会资源在各个民族之间流转和分配,确保每个社区成员平等地享有生活机会和发展机会。笔者认为继续坚持必要的民族优惠政策,在一些特殊地方实行倾斜照顾,鼓励和促进民族融合,共同谋求发展,才是解决民族发展不平衡的有效措施。

第二,强化文化认同。共同的文化是同一民族的基础,它奠定民族的凝聚力,而文化的宽容及包容性决定了一个民族将如何处理与其他民族的关系。文化有其根基,也会有其发展,而归根结底,文化与社会现实相互支撑、相互作用、共同发展。文化发展有漫长的周期,当然,其影响也是漫长而深远的。对于多民族互嵌社区而言,文化认同是各民族实际面临的问题,也是关系到社区稳定的关键性因素。学者周大鸣曾说:“如何增进‘自我’与‘他者’的相互理解,消除文化多元性诱发的各种社会后果,已然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个新问题。”对于有多元文化的多民族社区也是如此。在多民族社区中要消除文化诱发的社会不利后果,首先应该从教育入手,通过教育可以增进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包容。以新疆为例,在社区中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由于语言障碍导致各民族交流较少。据此,笔者认为,应该加大教育的财政供给,鼓励少数民族学习国家语言。

第三,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及质量。社区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工作,就必然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由于社区工作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同时背后代表了国家公权力,其效果也直接反映在公众的满意度及其认同程度。这些均有赖于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素质。总之,要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管理知识的培训,特别要搞好社区干部的专业教育,培养城市社区管理干部的新一代群体。

推动与建立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多渠道配合,多管齐下。再者,推动与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区不能片面地强调民族互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关键性一点是推动与建立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应该从教育上着手,教育跟上了,少数民族的就业环境将得到改善,生活水平也会提高。

(作者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注:本文系塔里木大学校长基金资助项目“新疆城市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研究”(项目编号:TDSKSS1504)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悦中山:《当代西方社会融合研究的概念、理论及运用》,《公共管理学报》,2009年第2期。

②周大鸣:《文化多元化与全球化背景下的他者认同》,《学术研究》,2012第6期。③周沛:《社区社会工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责编/高骊 温祖俊(见习)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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