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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对传统生态自然观的革命性超越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的提出是人与自然关系认识上的革命性变革。它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也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本质区别,是科学的生态自然观。它不仅正确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蕴含着对自然权利论、内在价值论等的合理把握。

【关键词】生态自然观 人类中心主义 非人类中心主义

【中图分类号】D6011      【文献标识码】A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主张将人由大自然的征服者和主宰者转换为大自然的公民和普通成员,认为人只是生态关系中普通的构成元素,应该和其他构成部分共存共荣相互依赖。人类要想维持自身的生存发展,必须要懂得尊重生态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无论是在价值取向上还是在实际行动上都应尊重生态系统的平衡关系和各个因素。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实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在批判继承传统自然观的基础上,马恩生态自然观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在自然观方面,建立了一种在实践基础上人与自然高度统一的新世界观。首先,它强调实践是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克服了旧唯物主义者只从客体或直观去理解事物,避免忽视人的能动性和实践性。传统天人合一的生态自然观源于人对自然的恐惧与无知,人的生存与自然息息相关,这种依赖使地理、天文等自然科学率先发展起来,但也使人很难充分认识自身的价值,而是在实践中被迫选择顺应大自然。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类能够通过自身智力和体力的发挥来认识和改造自然界,并不断为自身创造更适宜居住的环境。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同自然界打交道,不仅遵循外在物种的尺度以及人自身的尺度,还要遵循“美的尺度”。人的自由创造活动是人的类特性、人的本质。人是有意识、有目的并且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能动主体,是社会的存在物。由此马克思强调,自然界之所以能够构成为人的一部分,是因为人身上内在地拥有一种自然,并且通过社会实践的作用而与外在自然发生着联系,即人通过实践活动与外在自然进行着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也因此自然界才成为人存在的基础和生活的必要要素。

另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也克服了唯心主义者从纯粹的抽象意识方面夸大人的主体能动性而无视外部自然界的缺陷。在实践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高度地统一了起来,确立了一种崭新的世界观。

马克思恩格斯还论证了人类社会生活、社会实践的本质,指出人如其他动物一样,首先是要借助吃、喝等行为来维系自身生命,获得生活资料,但人却并不像其他动物那样消极地、本能地适应自然,而是通过自身能动的活动即实践让自然界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践是一种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它既存在着人与人的联系,又存在着人与自然界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一定的感性活动引起的。也正是在实践活动中,唯心主义抽象的自我意识的封闭性被打破,作为旧唯物主义脱离实践、脱离人活动的纯“物自体”的封闭性也被打破。

其次,它提出实践是人与自然的中介,只有借助实践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自然界的普遍联系及运动变化规律,是自然界本身所固有的,是客观存在的。要注意从自然界中寻找规律。要求人们的活动一定要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审视自身行为,纠正有害于自然的行为。只有这样,人的活动才会有成效,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恩格斯认为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由人、生物、自然环境三者构成的相互影响、彼此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人类自身的活动与地球生态系统紧密相关。随着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生态危机日益严重,人类更应该对人、社会、自然三者之间关系进行思考与自我反省。

在历史观上,确立了历史的自然、自然的历史这一全新的唯物史观。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类历史中考察自然,认为自然界并非是与人无关、独立自在的自然,而是将其视为被人类不断认识和改造着的自然,即“人化自然”,其本质是“人居生态”。

马克思恩格斯又从自然中考察整个人类历史。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历史归根结底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史,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历史。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是人类历史的真正起点,并由此展开着人类历史的丰富性。因此,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才是理解社会历史的一把钥匙。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要生存、发展下去,需要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因此必须通过不断劳动对自然界进行改造以创造新的物质财富。也正是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使“自在的自然”转变为“人化的自然”,使自然界打上了人的烙印。同时,人又占有和消化自己生产劳动的成果,使其成为自身的组成部分,这样客体也在向主体转化,人的社会属性逐渐自然化,使社会历史自然化。

总之,从社会历史中考察自然和从自然中考察社会历史,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根本方法,由此确立起他们的历史观。社会历史不是纯主体的、纯意识观念的过程,而本质上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的历史、生产方式矛盾运动的历史。即人类的历史也是以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的自然史的过程,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性过程,从而也最终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在实践基础上的高度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实现了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中心,只承认人的利益和价值,不承认自然界的利益和价值。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依照自身的利益去对待其他事物。虽然在一定阶段造就了人类璀璨的文明成果,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但也成为了人类目前面临困境的思想根源。

而与人类中心主义不同,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同样强调人的主体性,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却没有像人类中心主义那样,把人类定位到绝对支配的地位,而只是赋予人类一种改造自然的能力,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合理要求和适度利益应该是人改造自然的思想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超越了认识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自启蒙运动逐步发展起来,其代表者是黑格尔,他建立了以“绝对精神”为基础的“唯吾独尊”的生态自然观。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正是在批判继承“人类中心主义”,尤其是黑格尔“绝对精神”的生态自然观后,建立了天人合一的生态自然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而“人类中心主义”则赋予了人“唯吾独尊”的特权。黑格尔就认为,自然是理念的产物,是人观念外化的派生物。在“人类中心主义”者的眼中,所有自然的丰富多彩都离不开人来发挥价值,只有在人类不断的创新技术、发挥效能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其存在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从整体性视角立足实践,纵观历史完成了对“人类中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超越。提出了自然是客观存在,并且是先于人而存在,有其自身运行规律,其内部矛盾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自然发展的动力,推动着自然一步步地发展演变。人只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发展演化而来的,是自然孕育了人类。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人类中心主义”所蕴含的人的主体性思想。人类是自然的发展物,人类离不开自然但也并非绝对臣服于自然。人能通过自身的作用赋于自然新的力量。人类是生态系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人绝非像动植物一般充当自然的依附物,人凭借智慧、技术、理性、工具毫无疑问地作为自然的主体、生态系统的主体。但人类绝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类虽然不断改变着自然界的面貌,但人离不开自然,并依赖于自然,这就决定了人类的行为不能恣意妄为。人类让自然顺应自我需求的同时,也要遵循自然运行的规律。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对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本”理念的超越,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出发,真正实现了“以人为本”。

马克思恩格斯超越了价值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首先,它对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进行了辩证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发挥人类在与自然交往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的同时,否定对生命原则的背离和对自然界的贬低态度。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自然界是一个多样性的价值体系,自然界对于人的价值和意义正是通过人对自然的改造利用的实践才能实现。在对人与自然价值关系进行深刻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提出应将人类的自身价值和人类社会的政治制度联系起来全面把握。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彻底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将人类自身的价值都扭曲了,使得人成为追逐利益的机器,自然也沦为了被剥夺的对象。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从价值论角度分析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异化的根源。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以及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是导致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异化的根源。在“人类中心主义”那里,人类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满足自身需求,可以任意向大自然索取。并且这种索取可以不顾及大自然本身的承受力。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与资本追逐利润的冲动是完全一致的,这会使得资本主义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于是异化产生了。人与自然本应有的和谐统一关系被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界出现了资源、能源和生态的危机。人与自然异化了,同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异化也产生了。工人所要加工的产品越多,所要付出的劳动就越多,但是付出和收获并不成正比,工人本身和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之间产生了异化,劳动不再属于工人本身。“不合理的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以及产品分配关系,遮蔽了人与自然之间的本真的价值关系,正是劳动异化的具体体现。”①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离不开社会关系。他们认为社会关系是联系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坚实桥梁。自然界是人存在的基础,是生活的基本要素,是人与人关系的纽带。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概念中才体现出其价值和意义的。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多层次多角度的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总之,正是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人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辩证理解,彻底改变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唯我独尊的对象性关系,使之转变为人与自然价值兼容的对象性关系,从而最终实现了从认识论和价值论角度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全面超越。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原则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实践,对处于异化状态的社会现实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模式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维护了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具备的和谐关系,对人类和大自然都赋予了人道主义关怀。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扬弃,并不代表他们完全站在了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上,而是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原则区别。

“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其积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并不主张对人类中心主义采取全面否定和抛弃态度,而是应在思考其历史合理性和局限性的基础上,清除其极端、狭隘的方面,吸取其合理因素。而作为生态伦理学的一个流派,非人类中心主义则是以人类中心主义的反对者角色出现,其主张是将非人类的价值放于首位,并不认为自然是人类发展、进步的工具。

近代以来兴起的“生态中心主义”作为“非人类中心主义”当下最具代表的理论将“自然价值论”与“自然权利论”作为其理论基石。所谓“自然价值论”就是强调人以外的生命及其自然存在着不依赖于人的“内在价值”。而所谓的“自然权利论”主要是指生物和自然界人之外的其他事物按照生态规律存在下去的权利,主要是指生存的权利、自主的权利和生态安全的权利。因而在其理论之下,生态中心主义者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应具有伦理道德关系,同时强调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地球优先性。

由此可以看出,“生态中心主义”提出要尊重自然的内在价值,尊重一切生命的观念,实现了环境伦理学上的一次新的突破。非人类中心主义把对人类社会的道德关怀进一步扩展到了自然界以及自然存在物身上。其有价值的思想包括:尊重生命,在宇宙间生物和人是平等的;自然界既有外在价值,又有自身内在固有的价值。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这些思想包含了维护人类与自然和谐统一关系的积极因素,对于克服人类中心主义的片面性有积极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有原则区别。“非人类中心主义”忽视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误将自然作为了价值主体,混淆了人与自然物的伦理界限。其实质是将自然物与人平等对待,否定了人自由创造活动的本质。如当代西方倡导绿色运动的绿党,就是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典型代表,他们反对经济增长,反对生产和科学技术,崇尚回到丛林、回归人类原始生活状态。其思想中有保护自然环境、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积极因素。但是这种思想将人的主体性消解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被遏制了,最终结果必然导致自然生态环境至上。

其次,它误解了自然界在价值体系中的地位。在如何体现自然界自身价值问题上,“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界具有不依赖人类活动即可体现自身价值的属性。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价值具有属性,离开了人类的存在,价值也就失去了意义。②可见,价值是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人相对于自然界,正是主体之于客体的关系,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也只有在客体与主体的关系中才能形成,客体对于主体的价值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实现。

总之,虽然非人类中心主义从化解人与自然对抗冲突出发,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因为其本身的理论缺陷,导致其无法很好地指导人类正确处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自然观在实践基础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研究问题的核心和主要线索,在对这一基本问题科学回答的基础上也对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对象性活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凝练出了“人化自然”的理论,从而构筑起了新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由此形成了科学的生态自然观。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后勤集团)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6页。

②[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韩立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第98~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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