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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规范司法行为的三大结合

自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曲靖市、县两级检察院按照最高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曲靖市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在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做到了三大结合。

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推进整体检务工作相结合

据了解,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工作来抓,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推进检务工作相结合。

首先,整体部署,层层深入。成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方案,自上而下,层层深入,要求全员参与到专项整治活动中来。同时还在市、县检察院网站开辟了规范司法行为专栏,制作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刊,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次,突出问题意识,开展对照检查。全市检察系统做到对照检查全覆盖,从司法理念不端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司法纪律不严、司法作风不实等四大方面,细化梳理出168个重点问题,进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考核评估。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创立“五个一”整改评估方法:即一案一回头、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评估、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评,取得了良好的查找整改成效。

再次,立足实际,全方位规范司法行为。曲靖检察系统坚持用制度管案,修改、制定并完善了流程监控、法律文书开具、案件办理、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为规范反贪工作,制定了反贪部门“六不准”;制定《关于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插手案件暨检察机关人员过问案件零报告管理工作制度》;规范保外就医、死刑执行与监督程序等;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回访监督工作;改革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检察机关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程序;探索特殊群体案件规范流程、工作机制等。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率先设立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办理机构,创建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帮教回访、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为一体的工作机制,在探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最后,推行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打造阳光检务,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设立“两微一端”,加强规范司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律师联络平台”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查询平台”,推行电子卷宗管理制度,保障律师通过网络即可实现代理案件信息的查询、阅卷工作的预约等;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日等活动,开辟便民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将规范司法行为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

曲靖市检察系统充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主题,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学习研讨,融入到三个专题学习活动中。

深入学习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市、县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给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年底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各级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

开展学习研讨,提升体会认识。全市检察系统的各业务部门,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别召开专门会议,集中学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要求,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坚持全面学与专题学相结合,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规范司法行为的目的意义,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增强为民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检。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依法用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管体系,切实做到把人管住、把案管严、把事管好,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保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人民群众对检察院及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据了解,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此方面的工作尤为突出,保持了全院检察干警“零事故、零违纪、零错案”的良好记录。

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

规范司法行为应成为每一位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曲靖市检察机关将规范司法行为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用文化的力量培育干警的法治意识、规范意识。

加强教育学习,树立法治理念。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教育学习活动中,培养干警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牢固树立和践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增强主动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性;通过文化讲坛、道德讲堂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干警的职业道德涵养、发挥正能量。

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竞赛,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加强规范学习,筑牢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确保每位干警熟练掌握规范标准,真正明白办案中哪些必须为、哪些不可为,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各部门结合岗位职能,开展部门文化建设,如反贪局建设学习型反贪局,预防处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很好地将业务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

推进长效常态机制建设,营造良好检察文化氛围。通过文明创建,开展摄影、书画、征文比赛,建设办公区文化长廊等,曲靖市检察系统将文化建设融入到每一个工作细节、每一名干警的言行举止当中,形成了全员参与建设的良好文化氛围,不仅提升了队伍的综合素养,执法业绩也随之提升,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目前,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还在探索文化建设的常态长效机制,将规范司法行为、树立法治理念、维护司法公正等观念,春风化雨般地融入到检察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

规范司法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科学性的专项整治工程。专题调研组建议:未来曲靖市检察机关应结合实际工作,继续推动以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统一为核心的改革实践,将司法改革的深层价值导向设计有机融入具体改革政策与实践之中;在不断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的科学性、系统性等方面,作出新的探索。

(调研组成员:陶建群 黄惟勤 韩冰曦 张 虹)

责编/周素丽 张寒 美编/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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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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