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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我国自1994年全面接入互联网20多年来,互联网事业发展十分迅猛。在此期间,我们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思路,不断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网络经济,推进信息惠民。目前,中国有6.7亿网民、413万多家网站,网络深度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也融入到人民生活,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互联网对人类文明进步的促进作用已经得到极大显现。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下的网络世界,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问题日益严重,利用互联网大量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以及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尤其是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活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公众深受网络犯罪之害。他们的隐私被侵犯,商业秘密被窃取,辛辛苦苦积攒的财富,时常可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很多青少年,正是在网络不良信息的诱导下,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此外,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也已经成为社会的公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多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的成就。当务之急,就是在总结多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让互联网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国家依法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有效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么,如何推进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加快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工作

立法通常是指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反映国家和人民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活动。法律具有规范性、公开性、长期稳定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和极大的权威性等特征,强化网络安全首先要加快相关的立法工作。当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国家安全法》基础上,迫切需要加快“网络安全法”的制定工作。与此同时,针对当前利用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我国还应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仅仅把个人信息保护在《网络安全法》中作出规定是不够的,也是不完整的。在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上,《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网络安全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不论《网络安全法》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篇幅有多大,单独制订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仍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且具备较大的可行性。在这个基础上,还要抓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信条例》等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

强化网络行政执法工作

网上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为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和诈骗活动提供非法牟利渠道等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的重视。这些违法行为对人民的利益造成极大伤害。公安部采取“净网行动”以来,发现并清理了大量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关闭了一批淫秽色情网站和淫秽色情栏目,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这是网络行政执法的一种类型,对打击集中性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有一定成效。今后的网络行政执法,还要向常态化的方向发展。

严格网络司法

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包括互联网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显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机构,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网络行政机关,让他们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针对这些问题展开研究并予以解决,对于网络司法工作开展,无疑将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国际法领域,要明确任何组织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无论是进行网络商业窃密,还是对政府网站发起黑客攻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予以坚决打击。

提高全民网络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法治社会就不可能建成。因此,一定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地对宪法和法律产生信仰与崇敬,把法律规定内化为行为守则,积极主动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才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使法治成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将他律与自律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网络安全领域,我们要通过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为网络安全领域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全面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尽管当下网络空间的违法犯罪以及其他不规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但我们对解决这些问题应抱有足够的信心。在党的领导下,加强网络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为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李习林
标签: 法治   轨道   运行   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