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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建设与民族文化保护

在深刻领会“两个共同”和全面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础上,需要把民族团结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同时注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大力留存现有农村特色的文化符号

 

民族团结建设成效显著

团结稳定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深刻领会“两个共同”和全面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础上,红河州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稳定大旗,坚持“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运用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把民族团结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形成了“党委政府重点抓,职能部门全力抓,相关部门主动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探索总结出了围绕构建“七个和谐”,即邻里和谐、干群和谐、上下和谐、区域和谐、行政接边地区和谐、社会环境和谐、民族关系和谐。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的“七项制度”,并创造性地开展了“十个创建”,即创建平安红河、平安县市、平安乡镇、平安社会、平安企业和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学校、民族团结示范社区、民族团结示范企业及军警民共建,确保了全州的团结稳定、社会和谐,为发展经济社会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州民族关系曾一度较为紧张,全省有名的“黑树林地区”、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绿春摸东地区”以及其一些民族工作的重点热点地区已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好趋势。

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

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型美丽乡村模式,主要特点是具有特殊的人文景观,例如古建筑、古村落、古民居或传统文化地区,其含有丰富的乡村文化资源,具有独特的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这些文化的呈现和传承潜力巨大。古村落文化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呈现地,是人类文化多样性最具资格、最具品位、最具权威的阐释者。在美丽家园建设的过程中,红河州注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大力留存现有农村特色的文化符号,坚决不破坏传统村落,不让这些文化遗产消失殆尽。

对具有特色人文景观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等需要保护的村庄,宜按轻重缓急,在保持村庄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采用特色村落保护模式,美化村庄环境。由政府、集体统一整理的新增民居建设用地,大多以成本价供农户使用。该模式既能完善人居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又能保护古村落的整体风貌,保留传统民风民俗,延续村落历史文脉,留存村落文化遗迹记忆。

石屏县郑营村是一个有着600余年历史的古老村落,享有“云南第一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的美誉。郑营村将美丽家园建设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特色旅游村打造结合起来,以民居修缮保护为主,新建400户、改造提升220户。首先,规划建设新村。利用历史文化优势,按照规划片区建筑风格、外观、模式相对统一。突出自身特色的思路,高起点合理编制村庄规划,高标准设计新建民居户型,把村落历史文化元素融入民居建设和改造之中,建盏房内有现代元素,房外有民族风格,内部现代化与外观民族特色化的宝秀风貌特色民居。其次,修缮保护旧村。保护好村内原有青瓦白墙、雕梁画栋的民居,逐步迁移居住在古民居中的村民,尽量将古建筑逐步收归村集体所有,完善村内基础设施,改善村落居住条件,修缮破损的传统居民建筑,修复村落青石道路及排水设施。再次,改造提升环境。以卫生环境整治作为切入点,多方筹集资金完成新建9个垃圾池,制定村规民约,约束、规范村民定点倾倒垃圾,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让郑营村古朴庄重的旧貌换新颜。通过合理保护旧村,科学规划建设新村,促使旧寨、新村相得益彰,提升了郑营村的旅游文化品位。

责任编辑:李习林
标签: 民族文化   民族   保护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