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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评级乱象丛生 政府甩卖中介公司成利益“掮客”

中介公司成了评级“掮客” 报价过低搅了业内秩序

政府评级甩出“跳楼价”意欲何为

专家称万亿地方债发行亟须建立成熟评级市场

一万亿置换债的出场让今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面临更多挑战,而作为发债前提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体系尚处于“学步”阶段。《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安徽、山西等省份的政府评级费用甚至无法覆盖评级机构成本,一些中介公司受地方政府委托选定评级机构暗藏玄机,中国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市场可谓乱象丛生、举步维艰。

此前,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金诚”)中标“2015年安徽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项目”,评级总费用5万元。而最近,东方金诚又以8万元中标山西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项目,再次在市场上引发震动。

多位评级业人士介绍,一般给工商企业的评级收费没有低于25万元的,5万元以及8万元的费用实属非常低。“有可能连评级人员的差旅费用成本都无法覆盖。”一位评级公司人士坦言。

据介绍,2005年之后评级市场逐渐活跃起来,也非常混乱,压低价格、恶性竞争的情形层出不穷,那时候5万元的评级收费不在少数。后来,监管部门召集几大评级公司制订了自律公约,规定主体信用评级收费和债项信用评级费合计不低于25万元。

当时在现场的知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山西省的招标过程有两轮报价,第一次东方金诚报价15万元,第二次估计报价下降到了8万元。

对此,山西省财政厅相关人士说:“财政厅委托了一个有采购资质的公司作为中介,按照采购程序招标评级机构。山西今年是第一年做,不知道评级机构的工作量有多大,不清楚价格是不是低于成本。”

东方金诚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作为独立第三方的评级公司,对于非赢利性的地方政府,秉承服务于公、让利于公的原则,东方金诚对地方政府的评级更多体现为作为评级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东方金诚还表示:“我公司对地方政府信用风险做了深入研究,目前完成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政府信用风险研究工作,这不但为我公司开展政府发债评级工作奠定了技术基础,而且也有效地降低了评级作业的边际成本。”

一位评级公司人士表示,评级不同于一般的商品,若完全参照价格因素,采用招标的方式,则整个行业可能陷入价格竞争之中,破坏整个行业的秩序。“东方金诚如此低的报价主要目的可能是为了争抢到更多的市场机会,但是这种方式打破了这个行业持续多年的内在平衡。”该人士表示。

《经济参考报》记者查阅相关评级招标文件获知,在部分省份的招标文件中,价格因素在不同省份的考量中所占比重不同。河北省满分100分,其中,评级实力15分,评级经验10分,评级方案65分,价格10分。

而在某些省份,价格因素却成为能否中标的决定性因素。山西省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招标文件显示,报价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将不能通过基本的符合性审查;文件还明确提出:“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有业内人士提及宁夏的模式比较好,取所有投标机构的价格中位数作为评判基准,越接近中位数的投标者分数越高,这样就杜绝了低价中标。

除了价格问题,中介公司受地方政府委托招标评级机构也受到质疑。河北、山西等省采用的是招标公司代理招标的模式。

“一些招标公司采用差价盈利的方式,即政府将本次采购的预算全部打给招标公司,招标公司根据此进行招标,若最终的中标价格低于政府支付给它的价格,则差价都为招标公司的收入。在这样的模式下,招标公司有动力压低最后的中标价格。”一个评级业人士说。

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人士谈及具体支付标准称:“目前财政厅还没有给中介公司或招标公司支付费用,付费标准没有执行之前不方便透露。”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朝阳称:“地方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选定评级机构,中间多了一个代理环节,只要有委托代理关系,就可能出现更多信息不对称和利益交换。表面看,这样做可以避免地方政府和评级机构的直接对话,但实际上背后有可能会产生更大的不公平。地方政府也可能把责任、压力转嫁到中介公司。”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发债刚刚在全国铺开,但整体感觉政府评级的过程还不够公开透明。“表面上有评级,但实际结果都一样,不能反映真实信用状况。要解决这一问题,需加强评级机构独立性,脱离和地方政府直接的委托关系,可以由财政部委托有信誉的机构,防止地方政府公关。”王朝阳说。

此外,有评级业内人士建议采取双评级的方式,选择两家评级公司,一家委托评级,一家主动评级,根据两家的评级结果综合评定。(张莫 赵婧)

[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