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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之梦:中国共产党的信念、探索与征途(4)

复兴之梦,法治中国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全面提速,是党探索治国理政规律的重要成果。在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法治中国”概念。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目标的丰富与深化。《人民日报》发表的庆祝新中国成立64周年的《为现代中国凝聚梦想力量》社论指出,熔铸“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亟待大力构筑法治化基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人心;需要不断推进民主化进程,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让更多人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法治中国”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的法治建设迈入新征程——法治中国作为全体中国人的高度共识和行动宣言,已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而是有着丰富内涵的现实目标。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国并不是削弱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发挥带头作用,根据宪法和法律领导国家。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其次,逐步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制度化、法制化,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使立法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着力强化法律实施。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任务。但是,要在中国树立法律信仰,养成全民自觉守法意识,无疑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历史任务。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因此,全会要求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且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第四,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不公则有致命破坏作用。建设法治中国,需要众多改革与之相配套,其中最应取得实效、且关系全局的是司法改革。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了公正的重要性,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从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制度。没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以监督保障法律的实施,即使决心再大,法律再全,措施再好,要保证执政者始终清正廉洁是比较困难的。“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因此,必须加强对实施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各种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同时,将法律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第六,积极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中国的主体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法治的主体力量。法治应当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尊崇,否则将沦为口号。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需要更加重视普法工作,不但要让人民“知法、守法”,更要让人民“懂法、用法”。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七,大力建设法治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有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作为骨干力量。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一方面强调要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推进了法律职业化,还对广大律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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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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